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在監管系統內印發《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方案》明確要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聚焦主要問題、彌補制度短板、強化差異化監管、注重工作整體性和協同性。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初步構建起中國特色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機制。
《方案》圍繞公司治理各個方面規劃了一系列重點工作安排,是今後三年我國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監管的行動指南。《方案》在監管系統內印發,是銀保監會加強和完善公司治理監管、推動行業提升公司治理質效的行動指南。《方案》不屬於行政規範性文件,不直接作為監管執法依據。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今日(28日)表示,《方案》緊緊盯住當前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既着力於及時化解存量風險,又立足於構建健全公司治理的長效機制。在具體監管措施上充分考慮了不同類型機構公司治理的差異性。堅持系統論的思想,注重完善公司治理各環節的整體性和協同性,對於各項措施,《方案》按照急用先行、逐步深入、相互銜接的思路在今後三年進行安排。
《方案》明確,2020年的任務包括進一步明確並嚴格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具體要求;確保首次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全面評估取得實效;深入整治股權與關聯交易亂象,同時着力完善大股東行為約束機制;重點規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履職行為。重點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嚴格落實績效考評及薪酬管理相關規定等。
2021年、2022年持續探索完善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方式和路徑;重點抓好評估結果應用和難點問題整改;完善評估制度,健全評估工作機制;健全中小股東權益保障機制,推動股東股權存量問題整改;進一步探索完善銀行保險機構股東治理機制;健全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層的運作機制;進一步推動機構建立並嚴格執行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並持續優化各治理主體的工作機制;重點完善薪酬機制和內部審計工作機制等。
銀保監會表示,《方案》的發佈和有效實施,是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加強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監管的重要舉措,將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監管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前瞻性,有力推動銀行保險機構穩步提升公司治理質效,切實增強風險抵禦能力和經營可持續性,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