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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27.5億元被違規佔用 維維股份及原眾高管被監管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財經

作者:兮木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3月31日,維維股份(600300.SH)收到上交所對其相關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連發的三份函件,上交所就其前期的違規行為予以公開譴責、通報批評和監管關注。

圖源:東方財富網

據瞭解,此次監管事由源於2020年。

2020年5月6日,維維股份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後,江蘇證監局下發了《行政處罰書》,公佈維維股份連續3年違規信披,控股股東利用騰挪轉移之術,佔用公共資金的事實。

圖源:中國證監會官網

據悉,2017-2019年,維維股份或其子公司通過虛假支付貨款的方式,將資金劃轉至徐州正禾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等6家中間方,後又通過中間方將資金劃轉至維維集團。維維集團當時為維維股份的控股股東。所以上述資金劃撥已經構成公司資金的非經營性佔用。

圖源:維維股份公告

監管公告顯示,2017-2019年,維維集團累計佔用金額為27.51億元。由於維維股份與維維集團之間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巨大,維維股份2019年內部控制報告被年審會計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

最終,上交所對維維股份原控股股東維維集團,原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楊啓典,維維集團總經理崔超、財務總監宋曉梅,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總經理趙惠卿、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張明揚予以公開譴責;對維維股份及原實際控制人暨時任副總經理曹榮開,時任財務總監趙昌磊,董事兼董事會秘書孟召永,董事兼副總經理藤谷陽一等予以通報批評;此外,還對維維股份時任副總經理孫欣、監事丁金禮、徐纓、肖娜予以監管關注。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