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黃紅雲成被執行人 系離婚後股權財產分割分歧

焦點財經訊 徐準 5月31日,金科股份發佈關於媒體報道説明的進展公告。

有媒體近日報道公司實控人黃紅雲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約3.72億元,立案日期為5月20日,執行法院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金科在公告中澄清到:該事件起因系2017年其與前妻陶虹遐女士離婚後涉及的股權財產分割而引起的分歧。黃紅雲、陶虹遐共同通過金科控股持有公司14.20%的股份(其中黃紅雲先生持有金科控股 51%股權,陶虹遐女士持有金科控股 49%股權),2018 年 7 月 20 日雙方經法院調解並達成一致,將陶虹遐女士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權所對應的股份(即 371,670,000 股)過户至陶虹遐女士指定的主體,且上述 371,670,000 股股份已經於 2018 年7月質押至陶虹遐女士指定的個人名下(其母親蒲心淑女士)。

但此前考慮公司實際情況,為維持公司穩定,截止本公告日,涉及相關股票分拆、過户手續尚未辦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日,黃紅雲尚未收到法院的執行文書等法律文件,公司亦未收到相關方關於此事項的通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項。

黃紅雲表示:本人有能力且有意願積極、快速推動金科控股將已經質押至陶虹遐女士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即 371,670,000 股)完成分拆、過户及相關手續。作為金科股份實際控制人,其個人及其投資的其他公司與金科股份在經營上完全獨立,從未佔用金科股份的資金及資產。截止本公告日,正積極與相關方溝通協調。此事為離婚後涉及股權分割事項,與上市公司經營無關,將會盡快解決,此事件不會對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任何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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