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
還需要看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是否在等待期之後。
一般人身險合同中,保險公司會規定在保險合同的生效的一段時間內,即使出險,也並不會對之進行理賠,這段時間也就是等待期。
重疾險、人壽險等待期一般是90-180天,醫療險一般為30-60天。
等待期條款是完全合法,也是業內通行的一種做法,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騙保的情況。
看到這裏,有兩點要提醒大家。
一是等待期一般並不限制由意外所引發的保險事故所引發的理賠。所以,意外險合同基本上都沒有等待期條款。
二就是,小夥伴們購買保險真的要儘早,千萬不要等到有了疾病前兆的時候再去投保,即使是投保的時候通過了健康告知,但是萬一等待期內出險,保司並不會賠償保險金。
是不是買了保險,保單生效之後就不能反悔,不能無損退保了呢?
答案:不是
一般保險期限大於一年的長期險和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短期險,保險合同都會設置“猶豫期”。
猶豫期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一定期限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公司」並申請撤消。
在此期間,該保險公司必須同意投保人的申請,撤銷合同並退還全部保費。
這個期限一般為10-15天,而這個期限就是猶豫期。
猶豫期的存在,保障的是眾多保險消費者的利益。
猶豫期相當於在商場購買商品有「試用期」一樣。
在這個試用期內,顧客對所購買的商品有任何不滿意的話,可以無條件退保並取回全部保費。
所以説,如果買過保險依然對某些責任內容不確認的小夥伴,一定要在猶豫期內確認好。
過了猶豫期的退保退還的是現金價值,大部分情況下是有損失的。
是不是長期險過等待期之後退保,什麼錢都拿不到了呢?
答案:不是
即使在猶豫期之後退保,保險公司也會將保單所剩的現金價值進行退回。
而現金價值又是什麼呢?
在長期人壽保險中,在保障期間內,保單中會積累有一定的金額,客户要求退保時,保險公司會從這部分金額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續費,扣除後剩餘的部分就會作為退保金退還給客户。
而這部分退還的金額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
雖然退保後還是會有錢入賬,但也不建議大家為了現金價值退保。
與已經付出的保費相比,現金價值從金額來講低了很多,因此為了現金價值退保並不明智。
此外,保單現金價值不單單是決定退保金額,也直接影響保單貸款與保單減額交清的金額。
而減額交清也是大家在資金緊張時,不必退保並且保持保單有效一個有效方法。
沒錢交保費了,又不想退保怎麼辦?
是不是在沒錢之後,就只能選擇退保拿現金價值了呢?
答案:不是
在實在無法支付保費之時,除了退保,也可以選擇減額交清。
並且減額交清還可以讓保單繼續有效。
而減額交清又是什麼呢?
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按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剩餘的現金價值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障額度,合同繼續有效。
從保險原理的角度來看,減額交清的本質相當於把保單現金價值化作保費,躉交一份新的保額更低的保險。
當然減額交清也具有一定條件:
1.保險產品本身需要支持減額交清功能。
2.保單還有現金價值,且現金價值達到減額交清要求的最低門檻。
而且大家還要注意,減額交清固然可以使保單繼續有效,但是保險金額降低,保障程度不及原來,也請大家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