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香港財匯局發佈通報稱,其已就若干交易對中國恆大和恆大物業的賬目及審計展開調查。
就恆大物業而言,財務彙報局(財匯局)已展開事項包括:就恆大物業2020年年度賬目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財務報表的查訊;以及就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即普華永道,香港稱普華永道為羅兵鹹永道,以下統稱為“普華永道”)就恆大物業2020年年度賬目進行的審計的調查。
中國恆大方面,財匯局擴大了以下查訊及調查的範圍:對中國恆大2020年年度賬目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財務報表的現有查訊;以及對普華永道就中國恆大2020年年度賬目的審計的現有調查。
對於展開查訊及調查的原因,財匯局稱,根據中國恆大和恆大物業於2022年7月22日分別發佈的公告,財匯局識別了賬目中有關受限制銀行存款和其他貸款之分類、質押擔保之計量以及關聯交易之披露的問題,以及審計的相關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這已不是中國恆大和普華永道首次被查。早在2021年10月15日,財匯局就曾發佈公報,就中國恆大2020年年度賬目、2021年中期賬目的財務報表展開查訊,且還對普華永道為中國恆大出具的2020年年度賬目進行的審計展開調查。
彼時,財匯局稱,“通過監察市場活動,在中國恆大2020年年度賬目、2021年中期賬目及羅兵鹹永道2020年年度審計的核數師報告(即審計報告,香港稱審計報告為核數師報告)中,發現該集團在有關持續經營彙報的充分性方面存在問題。(文|《財經天下》週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