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開出年內首張百萬罰單 招聯消費金融涉八項違規被罰290萬
封面新聞記者 熊英英
2月8日,銀保監會發出2022年第2號罰單,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被罰款290萬元。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招聯消費金融主要存在八項問題,分別是營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收取平台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户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範,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10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便就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存在的四項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進行通報。
具體來看,該公司在相關宣傳頁面、營銷話術中,未明確説明展示利率為日利率、月利率還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門檻申請”“全民都可借”“隨借隨還”“想還款可以提前還款”等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誇大、誤導情況。
公司2018年以來與銀行、信託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聯合貸款業務,向借款人收取貸款本金1.5%的平台服務費,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關費用7943.23萬元。在聯合貸款申請及貸後管理中,該公司未向聯合貸客户提供有別於單獨放貸客户的額外實質性服務。
對合作第三方商户管控的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該公司對上海某公司的分期業務合作規模限額為3000萬元,但2019年8月末的實際分期業務合作規模為6000萬元。2019年9月27日,該公司在每日預警報告中給合作公司設置了最高級別的紅色預警,但第2日即將合作公司的分期業務合作規模限額從3000萬元上調到7440萬元。
不當催收方面,如對已明確還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繼續撥出催收電話,對客户造成騷擾;向客户劉某工作單位撥打電話,告知其同事關於劉某的逾期信息。同時,公司未嚴格執行委外催收機構品質考核制度,考核時存在未對催收公司不當行為扣分的情況。
而在1月14日,中信保誠人壽因“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供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收到銀保監會2022年1號罰單,被罰款30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警告並分別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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