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投資應重點聚焦綠色低碳轉型,通過大力發展低碳清潔能源,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更好地發揮能源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同時,從保障能源安全角度出發,要優化傳統化石能源組合。
近日,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在確保安全清潔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釋放煤炭優質產能,抓緊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提高煤炭、原油等能源資源儲備能力。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國內穩增長壓力不小,若能充分利用能源投資的乘數效應,將給經濟穩增長、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塑造全球競爭新優勢帶來深遠影響。
能源投資一般包括能源資源開發投資、能源生產項目投資,以及能源網絡設施建設投資等。中短期看,能源項目通常投資體量大、用工多,可直接拉動區域經濟增長。同時,能源投資還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由於能源工業產業鏈長、能夠聚集整合資源,因此能源投資可撬動相關產業投資,帶動製造業再發展,形成產業聚集,有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除此之外,能源產業還可為其他產業提供能源與原材料,是其他產業持續發展的關鍵影響因素。
例如,抽水蓄能電站作為能源基礎設施,具有投資規模大、產業帶動力強等特點,可帶動社會投資、上下游產業整體發展,提供各類就業崗位,同時也能帶動當地商業、旅遊業發展,具有一舉多得的綜合效益。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僅國家電網公司便完成抽水蓄能建設投資700億元,帶動社會投資超過1500億元,上下游產業整體投資規模接近2300億元,提供各類就業崗位10萬個,在拉動投資、帶動產業鏈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能源投資的長期效應更值得重視。縱觀能源發展史,能源體系的每一次重構都釋放出推動經濟效率提升的巨大力量,有效促進了經濟增長。19世紀,以煤炭替代木材引發了第一次工業革命,英國率先完成轉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20世紀,石油替代煤炭引發了第二次工業革命,藉助這次能源轉型,美國國力得以極大增強。兩次能源革命都重塑了世界秩序,並極大促進生產力跨越式發展。
當前,新能源對傳統化石能源的替代,有望引發新一輪工業革命。我國要在新歷史機遇中佔領制高點,迫切需要加大能源新興產業投資力度,打造可以重塑國家競爭優勢、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能源體系,並在此基礎上發展綠色低碳的全新工業模式,帶動上下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利用新一輪能源變革的發展機遇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以更大外溢效應促進經濟增長。
能源投資應重點聚焦綠色低碳轉型。一方面,要從提高能源供給質量出發,加大對新能源、可再生清潔能源及其支撐設施的投資力度,包括風光大基地、智能輸變電設施、特高壓電網、抽水蓄能電站、新型儲能設施等。通過大力發展低碳清潔能源,促進我國能源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更好地發揮能源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另一方面,要從保障能源安全角度出發,優化傳統化石能源組合。重點做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煤電節能降碳改造,加強石油、天然氣等過渡能源增儲上產力度,推進石化、鋼鐵等行業節能降碳改造。
以上綠色能源投資將在今後幾十年內,為我國經濟增長提供可觀的投資推動力。能源基金會的一項分析表明,到2050年,面向中國碳中和的直接投資可達140萬億元,如果考慮到關聯投資,實際投資潛力將遠大於該規模。
當然,想實現上述投資潛力尚需加快推進能源領域市場化改革。能源電力行業具有自然壟斷特徵,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行業相比,我國能源電力行業活力不足、整體效率過低。要藉助新一輪能源轉型的契機,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解決堵點、痛點問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有序放開能源價格,打破市場壟斷,還原能源的商品屬性,促進能源市場要素流通。讓電價機制在市場競爭中有效發揮作用,並能充分反映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以及市場供需變化,為新能源投資釋放市場空間。
能源投資大規模資金來源是另一道坎。要創新能源投融資機制,加大政府對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資金支持力度,建立相應的能源產業發展激勵機制、投資政策及税收優惠政策,並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積極參與能源投資。為新能源產業設計針對性強的結構化金融產品,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新能源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快將新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支持範圍,將更多的商業資本轉化為產業資本。(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軼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