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新時代國家發展重大戰略,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是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深圳進入了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範區“雙區”驅動,深圳經濟特區、深圳先行示範區“雙區”疊加的黃金髮展期,應該積極推進全局性的金融改革發展,在先行示範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中實現金融業更高質量、更具效率、更可持續的發展。
一、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意義重大
從紐約、東京、舊金山灣區等國際先進經驗來看,灣區是帶動經濟發展的增長極和引領技術創新的領頭羊,金融業發展則在灣區建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已經擁有香港、深圳和廣州三大金融中心,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資產等規模實力在中國乃至世界都具有重要影響,加快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建設大灣區統一的金融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同時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
首先,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是打通境內外資本要素市場、促進大灣區金融經濟融合發展的客觀要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關鍵是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大灣區內各類要素便捷流通,實現各類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升經濟活力和競爭力。通過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推進大灣區境內外金融市場有效聯通和境內外金融資本便捷流動,以資金資本互聯互通和優化配置帶動資源集聚、產業發展和經濟融合,充分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驅動大灣區高質量建設和發展。
其次,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是有效擴大金融資源供給、更好服務大灣區實體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大灣區從提出到落地不是一蹴而就的,伴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快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大規模建設率先開展,產業轉移和結構升級加快推進,對金融資本規模和金融服務創新形成了巨大的需求。通過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形成更加強大的金融資源供給能力和更加豐富的金融服務產品工具,從而更好發揮金融在支持大灣區建設中的融資、融智作用,促使大灣區金融更大範圍、更寬領域上滿足大灣區建設資金和產業轉型升級需求。
第三,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是深化國家金融對外開放、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實施的戰略選擇。當前,我國正在深入推進新一輪金融對外開放,加快金融機構“走出去”和“引進來”,拓展人民幣國際使用領域和範圍,發揮金融業開放發展對我國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支撐作用。通過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把大灣區建設成為內地金融體系和國際金融體系進行連接和轉換的關鍵區域,可以更好發揮港澳國際化金融平台的資源和業務優勢,積極探索資本項目有序開放和人民幣安全可控出入境通道建設,更好落實國家金融開放戰略部署,更好服務“一帶一路”投資和建設。
二、發揮深圳在建設大灣區金融市場中的先行示範作用
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深圳已經形成完善的金融體系,擁有門類齊全的金融機構組織和雄厚的金融規模實力,以深交所主板、創業板為核心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初具國際影響力,財富管理、創業投資、金融科技、金融國際化等重點領域在全國領先。此外,深圳還擁有市場化程度高、創新活躍的良好金融生態。2021年3月,全球金融中心指數第29期榜單顯示,深圳躋身全球金融中心十強、位列全球第八位。這些都是深圳金融業多年發展的成果所在,也是深圳先行示範推進大灣區金融市場建設着重發揮的優勢所在。
一是在大灣區探索人民幣國際化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中發揮先行示範作用。在CEPA、廣東自貿區政策等框架下,多項貿易自由化政策、資本項目開放措施率先在大灣區內推出,跨境資本頻繁流動將推動離、在岸業務高速發展。香港是全球最大的人民幣離岸市場,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處理全球約七成的離岸人民幣支付交易,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深圳具有毗鄰香港區位優勢,擁有前海、河套等國家級開放平台,能夠高效協同香港,拓展人民幣跨境流通渠道,推進人民幣離、在岸市場發展融合,共同打造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
二是在大灣區加強金融市場、機構、業務、人才等領域全方位合作中發揮先行示範作用。深圳與香港都是國際知名的金融中心,金融市場、機構等規模實力強大,互補性也很強。例如在資產管理業務領域,香港是亞洲具有領先地位的財富管理中心,其中海外投資者是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的主要資金來源,而深圳則是國內的重要財富管理中心。伴隨着人民幣入籃特別提款權(SDR)帶來各國外匯儲備調整以及中外投資者跨境財富管理需求增加,制度豐富、創新活躍的粵港澳大灣區正在成為全球高端產業聚集地,龐大的資產管理和投資需求蓄勢待發。因而,深港可以加強財富管理機構、業務、產品、人才等領域全面合作,打造同時服務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資產與財富管理中心。
三是在大灣區建設國際投融資中心中發揮先行示範作用。粵港澳大灣區已確立建設世界一流灣區的宏大目標,在全國區域協調發展和全方位開放大格局中擔當更加重要角色,在“一帶一路”中發揮重要的樞紐作用。大灣區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創業創造等現實需求,勢必催化更大規模和更高水平國際化投融資業務發展,為深港澳發揮各自優勢,集聚國際國內金融資源,搭建國際化投融資平台提供了重大機遇。深圳建立起了“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已經成為國際知名的科技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企業直接融資高地,可以進一步以科技金融創新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 “一帶一路”廣闊國際市場,推進大灣區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投融資中心。
三、大力推進國家重大金融戰略落地實施
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週年的重要時間節點,中央決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深圳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深圳應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範區重大平台作用,以綜合改革試點構築體制機制新優勢,大力推進國家重大金融戰略落地實施,發揮在大灣區金融市場建設中的先行示範作用。
一是大力建設金融開放合作國家級戰略平台,先行先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外匯管理改革。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金融改革開放,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地緣優勢,先行先試境外投資者直接入市、跨境市場互聯互通等開放政策,進一步爭取人民幣國際投資職能和儲備職能的先行試驗權以及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權,加快自貿區賬户體系建設,積極探索資本項目可兑換的有效路徑,力爭在人民幣國際化、資本項目開放等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大力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金融開放創新,探索區內試行香港科研資金監管制度,試點區內科研企業在宏觀審慎框架下自主決定跨境融資方式、金額和時機,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香港投資機構按市場化方式設立科技創新發展基金,鼓勵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
二是以深交所為依託建設國際化資本市場,打造全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在深交所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上市。支持建設更加包容的創新支持市場體系,打造高效的多層次股票市場,穩步推進註冊制改革,推動恢復主板上市功能,推進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改革,推動更多優質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做大做優做強,把深交所打造成中國創新創業企業首選上市地。持續擴大深市固收產品規模,建立產品完備、規模領先的衍生品體系,建成具有創新市場特色的一站式全球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平台。
三是加快建設國際風投創投中心。鞏固提升深圳科技產業發達、風投創投集聚發展優勢,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市場準入和發展環境,引導培育各類創業投資基金、併購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母基金等專業化創業投資機構在深發展。支持創業投資機構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探索投貸聯動、投債聯動、投保聯動等新模式。支持發展創投項目及投資份額轉讓交易平台,探索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可變資本公司等創投基金新形態。支持創投基金跨境資本流動,鼓勵境外專業機構到深圳組建人民幣創業投資基金,不斷完善境外投資功能,創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業投資中心。
四是積極建設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發揮深圳基金及資產管理機構集聚發展優勢,加強財富管理產品創新,吸引國內外財富向深圳聚集,把深圳打造成為國際一流的財富管理中心。支持公募基金、信託、銀行理財、券商資管、保險資管、期貨資管等資產管理機構主動適應“大資管”行業競爭新格局,發展多元化財富管理業務,加快向現代財富管理機構轉型。積極培育私人銀行、家族信託、家族辦公室等新興財富管理機構,支持優質的私募證券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落户佈局,促進財富管理新興業態發展。引進培育投資分析、產品設計、風險管理、税收籌劃、第三方財富管理等機構,打造財富管理完整產業鏈和生態圈。引進一批國際化的財富管理機構和高端人才,促進跨境資管業務發展,提升行業國際化水平。
五是積極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規則體系。充分發揮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參考香港普通法系的立法經驗,先行先試金融法規和金融規則體系創新建設,加快高質量金融法規與制度供給。借鑑國內外成熟做法,建立健全多元化金融糾紛調解機制,探索在線調解等新模式,提升金融仲裁、金融審判的專業化水平,爭取國家支持設立專業的金融仲裁院、金融法院,推動形成統一完善的金融法治體系。主動對接國際金融標準,進一步發揮金融標準在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探索金融“監管沙盒”模式,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實踐經驗,探索設計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金融創新試錯容錯機制,不斷探索更具穿透性、專業性的新型創新監管工具。
(作者系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所副所長)
欄目主編:顧萬全 張武 文字編輯:宋彥霖
來源:作者:讀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