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北交所:開市只是開始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財經

  半月談評論員 張曉燕 殷子涵 王藝熹

  隨着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開市,聚焦服務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新三板站上了改革新起點。與科創板、創業板對比,北交所多項制度都呈現精準、包容特點。比如,上市准入方面,北交所對上市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營業收入增長率做出要求,符合中小企業應追求高成長性的規律;股權變動方面,縮短了3年盈利前減持期限至2年;股權激勵方面,加大股權激勵額度至總股本30%,激勵中小企業持續成長。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規範指導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及內部治理問題,堪稱“上市公司管理指南”。其中描述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責任,規定了三會發起頻率、流程、表決權、選舉等細節內容。在上市條件中,北交所從累計研發投入佔比及絕對研發投入金額兩個維度考核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切實為具備創新潛力的中小企業提供便利。

  北交所上市規則規定多種因公司主要相關人物存在歷史違法、涉嫌犯罪、失信等記錄而不得上市的情況,體現了北交所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具備歷史追溯性,新增對上市公司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信息披露的規定,並強調獨立董事與保薦機構的披露職責。只有當違規行為受到應有懲罰,企業信息充分披露,北交所才能真正發揮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境地的職能。

  北交所為中小企業量身定製了直接融資通道,制度逐步完善,信息披露愈發透明,違規行為懲罰加大。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得到改善,中間機構不斷挖掘新業務,再配合投資者逐步進場,促使北交所融資需求端和供給端逐漸平衡。有更大發展目標的公司將通過轉板制度獲得更廣闊的融資支持,市場出現良性循環。北交所不僅可以成為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主陣地,更與滬深交易所保持錯位發展,與基礎層、創新層保持統籌協調,成為三板市場與二板市場的紐帶。整個三板市場可望呈現健康有序發展的新局面。(張曉燕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殷子涵、王藝熹系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鑫苑房地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研究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