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公告稱,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兑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兑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作者:
來源:青島日報
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公告稱,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兑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兑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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