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香港的里昂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匯經紀商,已安排召開第二次緊急股東大會,以決定擬議中止其業務。
在提交給香港證券交易所(HKEX)的文件中,該券商宣佈了計劃於12月2日投票的日期。
這是里昂證券股東第二次決定結束經紀業務。先前的提案在7月份進行了投票,多數股東投票反對生意的結束。
儘管做出了決定,該經紀人的同一位股東再次提出了要求進行投票以結束其業務的請求。該經紀人還透露,申購人目前持有3億股股票,約佔里昂證券已發行股本的14.75%。
鑑於公司由於經營水平不足和財務狀況不佳而未能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開曼羣島大法院和清算中可用的剩餘資產將根據其組織章程細則和《公司法(2020年修訂)》在公司成員之間分配。
中信里昂證券董事會批准了對收購請求的投票程序,以兑現股東的權利。
同時,新西蘭的金融市場管理局(FMA)在9月份對里昂證券的衍生品發行人許可證施加了附加條件,因為該公司的審計師未能完成對其當地子公司的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