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101號
北京嘉寓門窗幕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於2020年1月8日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 4,200萬元至5,200萬元。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預計2019年度淨利潤為4,587.78萬元。4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將2019年度預計淨利潤修正為2,554.45萬元。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報告》,2019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為2,552.52萬元。你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中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年度報告中經審計的淨利潤差異較大,且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3.4條的相關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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