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北京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辦理相關業務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對錢景基金銷售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辦理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該決定稱,經查,錢景基金銷售公司在銷售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與全資股東混同經營、內部控制不健全且未對基金銷售業務的合規性進行有效監督、與不符合監管部門資質要求的機構合作開展私募基金銷售、未能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等問題。根據相關規定,錢景基金被北京證監局暫停辦理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業務6個月,並被責令改正。
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在北京成立,是一家中國證監會批准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其全資股東為北京財智聯合理財顧問有限公司。
據瞭解,這是錢景基金近幾年接到的第三張監管罰單。在2019年1月,錢景基金也曾因沒有履行報送信息,在內控機制和人員管理方面存在隱患被北京證監局處罰,暫停私募基金募集業務。而更早的2017年11月,錢景基金也曾因在內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風險,被北京證監會出具了暫停基金銷售業務6個月的監管決定書。(文|AI財經社 實習生魏晗 編|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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