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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付能力驟降為負 安心財險:歷史包袱所致 正積極推進增資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上海,實習記者 潘婷)訊,銀保監會2021年的1號罰單發給了安心財險。由於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跌至-125.7%,監管決定對安心財險實施責令增加資本金、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限制董監高薪酬等措施。

對此,安心財險表示,目前公司在積極推進增資工作,各項經營穩定進行;2020年整體經營情況尚可,主要還是一些歷史包袱導致。

1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1〕1號指出,根據安心財險上報的《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10月償付能力臨時報告》,其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25.7%,償付能力嚴重不足。

對此,銀保監會決定對安心財險採取相關監管措施,具體包括責令其增加資本金、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021年的薪酬(税前)應在2020年度實際支付薪酬金額(税前)的基礎上進行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於2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於平均值。

而據2020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安心財險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25.09%。針對此種情況,一位財險公司財務負責人認為,或是某一類業務的風險驟增,導致要求的最低資本增加了。他還表示,監管要求每季度報送償付能力報告,10月按理説無需報送;可能是監管單獨讓安心財險報了。

同時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償付能力充足率出現負數的原因或在於安心財險的信保業務賠付。據瞭解,2017年7月,安心財險與米缸金融達成履約保證保險方面的合作;2018年8月份起,米缸金融出現大面積逾期,安心財險也面臨高額賠付。

償付能力驟降或早有徵兆。安心財險2020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披露,公司收到銀保監會下發的《監管函》(財險部函〔2020〕208號),公司2018年末再保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後未決賠款準備金為不利偏差。

安心財險對此表示,公司收到監管函後高度重視,組織理賠部、產品精算部、信保事業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並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採取相應措施來改善準備金不足的局面。

安心財險並稱,公司還採取了多種措施改善公司風險管理狀況。上述報告顯示,其2017年償付能力風險監管能力監管評估的分值合計為74.32,2018年、2019年、2020年安心財險均為參與銀保監會的現場評估。

公開信息顯示,安心財險是我國首批成立的互聯網保險公司,於2015年獲批籌建,總部位於北京。成立之初,安心財險憑藉車險經營優勢實現保費規模快速增長;然而車險的長期虧損讓其轉向非車領域,大力發展保證險、健康險等業務。

數據顯示,2016年到2019年,安心財險的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0.75億元、7.95億元、15.31億元、27.21億元,保費規模持續擴張;淨利潤方面,安心財險分別虧損0.73億元、2.99億元、4.95億元、1.0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