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三大違法事實ST華儀被罰 律師稱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封面新聞記者 馬夢飛

6月8日晚,ST華儀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6月9日午間收盤,ST華儀漲3.31%,股價報2.5元,最新總市值19億元。

存在三大違法事實ST華儀被罰 律師稱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1月25日,ST華儀曾發佈《關於公司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事項的公告》,稱公司在自查中發現存在違規擔保、控股股東資金佔用等情況。

2019年12月26日,ST華儀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據浙江監管局查明,ST華儀違法的主要事實有三個方面。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情況;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對此,浙江監管局決定:對ST華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並各處以3-60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浙江監管局決定對陳道榮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對陳孟列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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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法》及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間買入華儀電氣股票,並在2019年11月2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根據正式處罰決定,ST華儀投資者索賠將全面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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