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東亞機械土地租用存疑,品牌“抄襲”世界知名產品存法律風險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財經

【環球網 記者 陳超】廈門東亞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營產品是空氣壓縮機,產品廣泛應用於裝備製造、汽車、冶金、電力、電子、醫療、紡織等工業領域。業績數據顯示,該公司的成長性並不樂觀,2018年和2019年的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僅為-2.42%和4.93%。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招股書披露,東亞機械主營產品包括“捷豹JAGUAR”系列壓縮機,品牌名稱與捷豹路虎使用相似名稱的知識產權,對此招股書也披露“可能存在相關第三方認為公司侵犯其知識產權的風險,並引致爭議或者糾紛”。從招股書披露的商標註冊信息來看,東亞機械註冊“捷豹”、“JAGUAR”商標的時間在2014年到2016年之間。

公開信息顯示,“捷豹”商標由絕對牛(德國)釀酒有限公司(下稱絕對牛公司)申請註冊,於2012年7月7日被核准註冊使用在啤酒、水(飲料)等第32類商品上;2015年4月6日,該商標被絕對牛公司轉讓給湖南捷豹釀造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英國捷豹路虎有限公司針對湖南捷豹公司的“捷豹”商標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主張絕對牛公司具有明顯搶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訴其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

原商評委經審理認為,除“捷豹”商標外,絕對牛公司還先後在多個類別的商品及服務上註冊了與“百度”、“路虎”、“吉普”等同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具有明顯的搶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該類搶注行為不僅會導致相關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還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據此,原商評委於2015年3月28日作出對湖南捷豹公司的“捷豹”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的裁定。

這不禁令人擔憂,東亞機械所擁有的“捷豹”、“JAGUAR”商標是否同樣屬於“搶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

另據招股書披露,東亞機械曾在2005年1月1日向“廈門市同安區西柯鎮下山頭社區居委會”承包了西柯鎮下山頭居民區33.78畝地塊,原定承租期為50年、租金總計121.61萬元,用於建設簡易房舍、廠房等臨時建築物,及其他配套設施設備等。承包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未取得權屬證書,未辦理租賃備案手續,但招股書也披露“下山頭居委會和西柯鎮政府確認公司對前述土地的使用未違反承包合同約定,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但是在此背景下,2020年6月22日,公司與下山頭居委會簽署了終止協議,終止承包該協議書約定的地塊,終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地塊上的構築物無償歸下山頭居委會所有。

與此同時,根據公開信息顯示,下山頭社區成立於2006年12月、轄區面積1平方公里,現有8個居民小組;也即下山頭社區成立的時間,晚於公司招股書披露的與之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的日期。不僅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建設”,東亞機械此前長期租用上述集體土地是否合法,也是值得拷問的。

此外,根據招股書第185頁披露的信息,東亞機械將所擁有的“廈門市湖里區海天路94號海天大廈第一層”對外出租用於酒樓經營,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12月。但是根據招股書第173頁披露的固定資產相關信息,東亞機械獲得“廈門市湖里區海天路94號海天大廈第一層”的產權登記,卻是在2016年11月8日,相比將此處房屋出租用於酒樓經營晚了近一年時間。換言之,東亞機械再將上述房屋出租用於獲得租金時候,上不擁有對應房屋的所有權。

最後,根據招股書披露,根據2020年6月16日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同安支行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83100620200002170),公司以同安區西柯街611號A號廠房、B號廠房、C號廠房、D號廠房、E號廠房、1號辦公樓、2號辦公樓工業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擔保的債權最高餘額摺合人民幣12477.86萬元。

但另一方面,公司的房屋及建築物原值僅為11348.32萬元,其中包括了同安區西柯街611號和湖里區海天路96號的房屋,同安區西柯街611號對應的土地使用權金額僅為五百萬元以下。也即,公司在同安區西柯街611號所擁有的土地、房屋,原值合計尚不到1億元,卻能夠換來1.25億元的擔保債權最高餘額,這並不符合正常的貸款額度審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