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證券日報】;
專家認為將提升企業併購積極性
本報記者 侯捷寧
首單創業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註冊申請正式落地。10月9日,證監會表示,9月30日,證監會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天科技”)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註冊申請。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明確創業板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註冊制的規則,由交易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後報請證監會註冊,證監會收到交易所報送的審核意見等相關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對上市公司註冊申請作出予以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
“像IPO註冊制一樣,此次創業板併購重組註冊制也體現了高效的併購重組機制,體現了註冊制的優勢。”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根據深交所網站顯示的審核進度,楚天科技併購申請在今年7月9日被深交所受理;9月9日,深交所重組審核機構同意楚天科技併購申請,但提出了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四方面事項;9月22日,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報送需要落實事項的回覆意見;9月25日,楚天科技併購申請提交證監會註冊,9月30日,證監會同意楚天科技重大資產重組項目註冊。
分析人士認為,楚天科技從受理到通過註冊申請充分體現了註冊制下高效的審核效率。此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審核速度快慢不一,從證監會受理到獲得核准批文,短則需要2個月,長則半年以上,平均審核週期約在3個月至4個月。
實際上,作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重要內容,創業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在此次改革的制度設計中就做了進一步優化,更加強調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尊重市場規律,通過調整一些指標的認定標準、設置較短時間(5天)的註冊程序,為創業板上市公司自主、便利和高效地利用併購重組做大做強主業,提升“硬實力”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中原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鄧淑斌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審核效率提高,有利於企業併購重組方案的順利實施,從同期比較的併購案例數量來看,可能有所增加。
鄭磊也認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企業對併購重組的需求比較大,而註冊制下的併購重組的便利性和效率得到提升,將大大激發企業通過併購重組做優做強的積極性。
“下一步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繼續優化流程,完善監管服務,支持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壯大主業,做優做強、提升質量,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證監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