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IPO“帶病闖關”,確保上市公司質量

對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的監管趨嚴是大勢所趨,也必然是未來註冊制在各個板塊推開之後的監管“新常態”。

▲杜絕IPO“帶病闖關”,確保上市公司質量,才能持續增加資本市場的吸引力。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文 | 社論

就在近期新股發行出現高比例撤回現象後不久,3月20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上公開發聲,稱IPO回撤併不是説這些企業問題有多大,更不是因做假賬撤回,其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不高。

他進一步表示,未來對於“帶病闖關”的將嚴肅處理,決不允許一撤了之。此外,還要強化中介把關責任,督促其提升履職盡責能力,而監管部門也需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加快完善相關辦法、規定。

從2019年科創板試點註冊制開始,新股發行由審核制走向註冊制的改革進度就在不斷加快。而隨着IPO難度大幅下降,申報企業數量也大幅增加。這也是造成近期IPO再度出現排隊現象的主要原因。

但需要明確的是,註冊制雖然拆除了上市門檻,卻不意味着監管的放鬆:上交所在發行上市審核過程中,已建立了面向保薦機構的現場督導機制;今年1月29日,證監會發布《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這也是註冊制開閘後監管層面加強擬IPO企業質量檢查的新舉措。

正是這些規定發出之後,IPO才出現了高比例回撤現象。以此來看,包括保薦中介機構、發行人在內的多方市場主體,顯然沒有真正理解註冊制的意義所在。

當註冊制來臨,審核效率提高,審核的實質性判斷減少,IPO看起來變得更容易,必然會激勵一些尚不成熟的公司來申報。這裏面的利益,也使得許多中介機構懷抱僥倖心理去冒險。

到頭來,正如易會滿所指出的,目前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中介機構的魚龍混雜、專業能力不過關。

近年來,對於中介機構的責任邊界問題一直是熱門議題。證券服務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具有專業性強、執業風險大、違法成本高等特點,需要具備較高專業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勝任。

而在上市公司財報中,大多數不規範行為都是可以通過審計發現的。從過往諸多上市公司的財務和信息披露問題來看,中介機構本應扮演的“把關人”角色事實上是缺位的,這也是導致A股市場財務亂象頻發的催化劑之一。

從這個角度講,在註冊制基礎上監管的收緊,有利於幫助篩除那些不合資質卻“帶病闖關”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從而減輕IPO註冊壓力、緩解排隊現象,讓那些真正合格的公司能儘快登陸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以推動公司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也只有在上市入口時就“嚴要求”,上市公司質量才有保障,資本市場才能健康發展。

事實上,2020年底,國務院就印發了專門意見,對今後一段時期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做出了整體部署與要求。“十四五”規劃綱要更是明確提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指出,穩步推進註冊制改革,完善金融風險處置工作機制,壓實各方責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可以説,推進註冊制、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已經成為資本市場未來的改革目標所在。而隨着新證券法的施行以及刑法修正案落地,可以預見,有關部門對於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的監管趨嚴將是大勢所趨,也必然是未來註冊制在各個板塊推開之後的監管“新常態”。

對於那些還抱有“等等看”僥倖心理的發行人與證券服務中介機構來説,也是時候重塑其市場環境認知了,未來,只有儘快提升自身專業能力、把好公司資質的第一道關,才能適應接下來的A股市場,進而共同做大做強中國資本市場。而這,本也是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編輯:何睿   校對: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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