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換財務總監,品茗股份信披隨意

一年三換財務總監,品茗股份信披隨意

圖蟲創意 圖

註冊制下,企業的信息披露至關重要。

9月28日,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品茗股份”)將科創板IPO上會。不過,《國際金融報》記者發現,這家即將IPO過會的企業,它在新三板掛牌時的信披可謂有些“隨心所欲”。另外,品茗股份財務總監的頻繁更換與差錯更正,也令人疑惑。

資料顯示,品茗股份曾在2019年6月向創業板報送過申報稿,但在2019年9月宣告終止審核。沉默數月後,品茗股份於2020年5月轉戰申請在科創板上市。

信披有誤?

品茗股份在上會稿中表示,公司是聚焦於施工階段的“數字建造”應用化技術及產品提供商。公司業務收入主要包括建築信息化軟件和智慧工地產品的銷售收入。公司致力於技術與行業的深度融合,推動數字建造產品場景化應用的落地,為建築行業轉型升級賦能,推動建築行業向工業化、智能化、智慧化方向發展。

從自我介紹來看,品茗股份堪稱“高大上”企業,提到了“數字建造”和“智慧化”等前瞻熱詞,不過,品茗股份自身披露的信息卻較為隨意,甚至自相矛盾,其準確性難以確認。

2016年3月,品茗股份登陸新三板,僅過一年,其便於2017年4月發出差錯更正公告,對2014年和2015年的數據進行修改,解釋原因主要是政府補助計提有誤。舉例來説,品茗股份2014年歸母淨利潤修改為67.75萬元,減少了25.24%;品茗股份2015年歸母淨利潤修改為1403.84萬元,減少了11.99%。

不僅大幅下調業績,在新三板上市後的1年左右的時間內,品茗股份歷經三位財務總監,可謂是“鐵打的品茗,流水的財務總監”。

2016年8月,陪伴品茗股份11年的財務總監兼董秘王亞波離職,接替她職務的是剛來公司兩個月的朱廣寧。

朱廣寧在財務總監的位置上並沒坐太久,隨後便在2017年3月辭職。這個時點有些微妙,當時品茗股份正在製作2016年年報,這就導致品茗股份2016年年報上的財務總監暫由總經理李軍兼任。另外,品茗股份的2016年年報與上文提及的差錯更正公告同日披露。

兩個月後,品茗股份“空降”新財務總監。新財務總監張加元幾乎“無縫鏈接”,任職當月還在其他公司任財務管理中心經理。

對於一年連換三個財務總監,品茗股份回覆稱,期間財務總監人事變動均系其個人原因辭去相關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些公告中,記者發現品茗股份可能存在信披差錯。

其中,王亞波的離職公告中,其持股數量和比例顯示均為0。但在品茗股份新三板掛牌前的公開轉讓書、創業板申報稿、科創板上會稿中,王亞波存在間接持股的情況。上述文件顯示,王亞波持股比例依次為0.71%、0.65%、0.65%。

無獨有偶,品茗股份2016年10月收到的監事會主席楊靜的辭職公告中,楊靜的持股數量和比例也均為0。但在公開轉讓書、創業板申報稿、科創板上會稿中,楊靜的持股比例搖身一變,依次為3.28%、2.9%、2.9%。

關於公司是否信披有誤,品茗股份對記者表示,新三板股轉信息披露規定未強制要求披露間接持股,公司信披符合彼時規章制度。

內控存缺陷

如果對比品茗股份2019年6月的創業板申報稿和2020年5月的科創板申報稿,投資者也會發現不少有趣的現象。

2016年至2019年,品茗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0.98億元、1.45億元、2.22億元、2.83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847.79萬元、2847.79萬元、5582.45萬元、7429.41萬元。

其中,品茗股份在2019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7.69%的情況下,其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33.09%。記者注意到,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品茗股份2019年非經常性損益較多,如果看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公司只同比增長24.37%,增速慢於營收。而品茗股份2018年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68.73%。

在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品茗股份的募資“胃口”卻猛增。

雖然品茗股份申請創業板IPO和科創板IPO都是擬發行不超過1360萬股(佔發行後的25.01%),但科創板IPO擬募集資金5.91億元,相較創業板IPO的目標猛增62.1%,原因系在創業板募投項目不變的基礎上,新增AIoT技術在建築施工領域的場景化應用研發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對此,品茗股份接受記者採訪表示,主要原因是AIoT技術在建築施工領域的場景化應用研發項目此前因創業板23倍市盈率限制未能進行募資。

另外,品茗股份科在科創板申報稿中對員工回款的描述只有寥寥數筆,但在原本的創業板申報稿中卻進行了詳細闡述。主要原因是,品茗股份2016年銷售收款的19.42%來自員工回款,到了申請科創板上市時,2016年已不屬於報告期,公司2017年這一情況大為改善。

對於員工回款,創業板申報稿顯示,通過員工進行銷售回款確係當初為業務特性導致,公司與客户之間的交易真實,不存在公司直接、間接或利用體外資金向交易對手方轉入資金,再虛構交易向公司匯入款項的情形。

事實上,公司銷售通過員工收款給公司內控帶來過不小的麻煩。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4年9月至11月中旬期間,被告人路傑利用其在品茗股份擔任温州地區銷售員的職務便利,要求温州鴻順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曙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瑞安高新技術產業園(閣巷新區)標準廠兩家單位,將購買塔基安全監控系統設備的貨款打入其建設銀行卡賬户(卡號62×××65)。但路傑並沒有把貨款打給品茗股份,而是將6.6萬元的貨款佔為己有,並用於購買彩票和玩遊戲機。

需要指出的是,品茗股份沒有馬上發現這個“內控蛀蟲”。時隔半年多,路傑才主動向三墩派出所投案。最終,路傑因職務侵佔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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