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中國向世界承諾將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自主貢獻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十四五”開局年的2021年,“雙碳”工作緊鑼密鼓地展開——從頂層設計到財税、金融等保障措施,從工業、能源、交通運輸等分領域分行業碳達峯實施方案到發展綠色能源、低碳交通等工作,都在陸續推進。
即將進入2022年,2021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雙碳”來年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並確立了“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工作原則。此外,會議還提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堅定不移推進,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
回顧2021、邁向2022,中國碳達峯碳中和工作正在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