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財險”)公佈了2021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報告顯示,渤海財險第四季度保險業務收入約為8.2億元,虧損約0.49億元,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01.72%,第三季度風險評級結果為C,未達標。
根據去年3月份正式施行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險公司同時滿足以下三項監管要求,方能稱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一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二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三是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為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
渤海財險表示,公司根據風險管理的實際需要,持續完善各類風險相關制度、實施細則及操作規程等,重點在基礎與環境、保險風險、操作風險等方面共制定了《公司內部控制政策》等6項制度,修訂了《公司再保險業務管理》等11項制度,在管理制度化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更有針對性的規範化管理要求,同步升級了制度的約束性和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