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維:康得新投資者把虧錢怒火發泄在記者身上是找錯了對象
記者是事件忠實記錄者,康得新投資者把一腔怒火發泄在華夏時報記者賈嫣身上,是找錯了對象,康得新投資最佳方式是利用現有法律武器最大化保護自己合法利益。
最近輿論對華夏時報一篇文章《國務院一月內三次表態或有深意:對A股造假“零容忍”背後是什麼?康得新案尚未出最終結論》引發巨大關注,看到有報道説這篇文章引發部分康得新投資者巨大憤怒,少數投資者質疑記者寫作動機,起先我不是很在意,文章出來贊同痛罵都是會有的,畢竟眾口難調,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是輿論發酵並沒有結束的跡象,甚至有人發出威脅,要求記者把文章刪除,否則會做出啥事情來,我都不敢保證,也就翻出文章讀了一下。
作者一個核心觀點也是引發質疑的觀點就是:2020年,A股“三十而立”,市場見證了對造假加大懲處力度的新《證券法》落地實施,法治供給進一步加大,但同時也見證了2019年的“百億造假者們” 仍活躍在市場。康得新造假案尚未有最終調查結論出爐,最終是否會演變為歷史遺留問題,還是會在金融委一月三次表態“零容忍”後發生變化,尚有懸念。
記者的言論非常客觀,也符合事實,並沒有過激之詞,而且我認為作者不是專門針對康得新,而是希望股市進入依法治市的軌道,嚴厲懲治市場違規違法者,而不是輕易放過市場違規違法者,這是推動資本市場法制化的有力之作,投資者不是對輕打輕罰違規違法者深惡痛絕嗎?這是順應大部分投資者呼聲的。可部分投資者質疑記者舊事重提,會再度引發監管對康得新造假事件的追蹤和進一步加大處罰,可能導致康得新退市,從而導致自己投資出現更大虧損,康得新是一家知名的白馬股,最高漲幅接近10倍,市值達到千億元,可是這一切都是建立在財務造假上面,遲早都是要東窗事發的,也是會得到應有的處罰的。
康得新財務造假案發,導致白馬股股價崩塌,是遲早的事情,康得新賬面上截至2018年9月底賬上現金餘額150億,理財資金27.9億,卻還不起15億元債券,由此揭開了康得新的財務謎團,存放於北京銀行的122.1億元存款,實際餘額居然是0,122億元存款去了哪裏?罪魁禍首又是誰,康得新在當年5月7日公告中,承認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與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康得新的大股東)簽署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簽署這份協議之後,大股東就可以把上市公司的現金划走,也就是存款被大股東佔用了。由此引發了市場對雙高上市公司也就是高存款高負債上市公司的梳理,並揭發了不少上市公司財務問題。
康得新不僅僅資金被大股東佔用,還涉嫌財務造假,根據現有材料,康得新在過去四年中虛增利潤大約120億元利潤,屬於A股歷史上最大的利潤造假案之一,追溯起來2015年-2018年連續四年利潤實際為負.
康得新造假事件是資本市場一個里程碑事件,按照證監會説法,康得新事件是“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康得新的造假事實,這是一種較為客觀的論斷,被嚴肅處罰也是罪有應得。根據有關調查,證監會向康得新下發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市場有觀點認為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直到如今沒有復牌。
資本市場是一個利益場,一家公司退市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投資者一直呼籲加大退市力度,懲治市場害羣之馬,可是退市一旦降臨到自己身上,自己的利益因遭遇退市受損,態度就會大轉變希望管理層手下留情,減少自己的虧損,這是一種雙重標準,未必可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觸及退市機制,就應該按照有關規定,絲毫不留情的予以堅決退市,實現資本市場的新陳代謝和進退有據,才能避免單邊擴容和劣幣驅逐良幣,另外目前IPO常態化和科創板已經是註冊制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箭在弦上,資本市場打開了進口水龍頭,出口水龍頭豈能關死,退市制度常態化法制化和市場化已經是不得不發。
因此康得新是不是會被退市,與賈嫣記者報道無關,一篇報道不能決定康得新的生與死,而是根據康得新的違法嚴重程度由監管做出決定的,投資者把自己虧錢的怒火發泄在記者身上是找錯了對象,是很不理智的行為,對記者進行人身威脅更是涉嫌一種違法行為。
投資者投資康得新出現巨大損失,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是值得同情的,但這不是記者報道引發的,而是康得新財務造假和信息違規披露導致的,投資者不是去責罵記者的報道,這是找錯了對象,也無助於自己合法利益的保護,也拿不回來自己的投資損失;而是應該根據證監會調查處罰的結果,拿起法律武器,尋求司法救濟,向康得新案件中有關違法主體提出索賠,要求賠償投資損失,從而保護自己合法利益。
新的證券法已經規定了集體訴訟機制,為投資者的索賠提供更加便利的方式,杭州中院集體訴訟機制已經嚐鮮,康得新會不會使用集體訴訟機制雖然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但即使不採用集體訴訟機制,目前虛假陳述是資本市場最為成熟的侵權官司,投資者一樣可以尋求與律師合作,向有關各方提出索賠,挽回部分投資損失。。
責罵不是資本市場維權之道,也不解決任何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才是投資者最佳維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