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新:涉嫌七項違規事實 暫停上市後或再遭行政處罰

4月30日,記者自公司公告處獲悉,*ST工新已於2020年4月2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至此,*ST工新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一案已由黑龍江證監局調查完畢,黑龍江證監局依法擬對*ST工新作出行政處罰並對部分人員作出市場禁入。

公告顯示,*ST工新涉嫌的違規違法事實多達七項:

一、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未及時披露,*ST工新累計向關聯方工大集團提供資金的關聯交易10.16億元;

二、對外擔保未及時披露,*ST工新及其下屬公司對外發生18筆擔保合計63.1億元;

三、重大訴訟和仲裁未及時披露,28筆未披露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達20.35億元;

四、公司基本賬户被凍結事項未及時披露;

五、子公司股權被凍結,*ST工新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六、重大債務未清償事項未及時披露,截至2018年7月1日,*ST工新及下屬子公司逾期債務共16筆,合計金額134,575萬元;

七、*ST工新2016年、2017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不準確。

《行政處罰告知書》的下達,標誌着證監會對此案調查、審理的初步完結,如無較大意外,證監會對*ST工新的正式處罰決定或將到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2月4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間買入*ST工新,並在2018年7月24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週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加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ST工新:涉嫌七項違規事實 暫停上市後或再遭行政處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黑龍江證監局擬決定對*ST工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公司董事長張大成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罰款;對董事兼總經理姚永發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罰款;對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呂瑩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罰款。

此外,黑龍江證監局擬決定對時任*ST工新董事長張大成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ST工新董事、總經理姚永發,及時任*ST工新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呂瑩分別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記者自“天眼查”獲悉,*ST工新是一家主要經營商業及信息服務業、製造工業等行業的公司,主要產品包括了大豆深加工系列產品、乳製品、商業商品銷售等產品。

二級市場方面,由於*ST工新2017年度、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19年度報告顯示,*ST工新本期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813,798,773.37元,加權平均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資產為-1,955,991,435.72元,公司股票已於4月29日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於公司停牌起始日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做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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