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快訊】法新社剛剛消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28日因價值數十億美元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被判12年監禁。
報道稱,吉隆坡高等法院還下令納吉布支付2.1億林吉特(約合4900萬美元)的罰款。此前,吉隆坡高等法院就納吉布涉SRC國際案宣佈判決,7項指控罪名全部成立。
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後設立名為“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他任總理期間,有媒體稱“一馬公司”中有數十億美元去向不明,其中6.81億美元(當時約合26億林吉特)進入納吉布的個人賬户。納吉布否認存在違法行為。
納吉布此前還被指控利用職權在涉及“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的交易中謀利4200萬林吉特,觸犯了相關法律,涉嫌貪污和背信等罪名。納吉布對這些指控予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