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超5億元,神霧節能實控人吳道洪等28人受深交所紀律處分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6月29日晚間,深交所以一則公開譴責及一則通報批評,揭開了*ST節能(維權)及其控股股東神霧集團的違規行為。
深交所對神霧節能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顯示,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間,神霧節能控股股東神霧集團及其關聯方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佔用5.872億元;2016年-2018年財報中,神霧節能存在多處會計差錯更正;同時,作為重組業績補償方,神霧集團未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
基於上述3項違規行為,深交所對上市公司及神霧集團均公開譴責,此外,神霧節能實控人吳道洪、時任董事長宋彬、時任副董事長吳智勇等28名相關當事人也受紀律處分。
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等3項違規
就神霧集團及其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情況,深交所查明,2020年4月30日,神霧節能披露的2019年年報及《上市公司2019年度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彙總表》顯示,截至2019年末,神霧集團對神霧節能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根據神霧節能於2020年5月6日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的內容,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間,神霧節能預付款中有5.872億元已確認通過多家供應商流入神霧集團或其關聯公司賬户,神霧集團及其關聯方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佔用5.872億元,截至2020年5月6日,資金佔用餘額為5.872億元。
此外,神霧節能2016年-2018年財報存在多處會計差錯更正。
2020年4月30日,神霧節能披露《關於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 2016年、2017年、2018年財報進行更正,相應調整2016年、2017年、2018 年年度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和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科目;調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年度合併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所得税費用和淨利潤科目。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導致2016年、2017年、2018年淨利潤分別調減1.16億元、調減 4121.8萬元、調增 4395.52 萬元,變動幅度分別為53%、35%和7%。
此外,作為江蘇省冶金設計院有限公司(“江蘇院”)的業績補償方,神霧集團並未按時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
2016 年,神霧節能通過重大資產出售、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神霧集團持有的江蘇院100%股權,神霧集團對江蘇院2016年-2018年的業績作出承諾,如江蘇院未完成承諾業績,則以神霧集團所持神霧節能股份進行補償,如股份補償不足,差額部分以現金補償。
然而,事與願違,江蘇院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實際業績為 3.43 億元、1.7 億元及-6.76 億。根據重組利潤補償協議,神霧集團應當在收到神霧節能發出的關於補償股份數量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作出相應的股份補償。
但是一直到2020年5月31日,神霧集團尚未按協議約定將其持有並應補償股份數量轉移至神霧節能董事會設立的專門賬户,未能按期履行相關業績補償承諾。
28人受紀律處分
基於上述事實,深交所對神霧節能、控股股東神霧集團予以公開譴責處分,並且,對神霧節能實控人吳道洪、時任董事長宋彬、時任副董事長吳智勇、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雷華、時任董事兼財務負責人錢從喜予以公開譴責處分。
此外,深交所對神霧節能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劉金課,時任董事鄧福海、包玉梅、王正軍、朱家輝、宋欣,時任獨立董事李東、錢逢勝,時任監事王開新、呂寧、任中山、陳婷婷、方敬蕊、葉茜,時任副總經理劉安治、沈龍強,董事長吳浪,董事兼總經理袁申鶴,董事張亮,獨立董事駱公志、鄧德強、張傑,副總經理董郭靜等23人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作者:朱藝藝 編輯:朱益民)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逯文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