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司來説,有些費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是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關,並且合法合理。
具體到股東,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項:
股東的工資:股東也可以是公司的職員。那麼領一份工資也理所當然。通過工資和年終獎的發放,將股東的個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為有個人的免徵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麼可以相應的抵免一部分個税。
領取備用金:如果根據公司制度,股東可以有備用金,那麼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備用金的金額要符合公司規定,後期衝抵的發票必須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不能用家人不相關的開銷來衝抵。
直接報銷:股東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在實際消費之後,都可以根據公司制度來報銷。但是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個人開支,也不要拿來報,因為公司税前不能扣。
資產使用費:比如股東有借款給企業,那麼就應該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公司向股東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東的其他資產,採用的是租賃的方式,那麼也應向股東支付租金。這種情況下,需要交個人所得税,且税率是20%,相對來説還是比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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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後利潤分配
税後利潤分配就是分紅。但分紅有不同的分法。
股東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紅給個人,那麼税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費,那就不建議用分紅了,用工資薪金更好。
有限合夥企業持股:這個情況下不會涉及交企業所得税,很多時候被用以作為持股平台。倘若此平台設立在税收優惠的地區,那麼可以將綜合税率降得比較低。這樣的平台可以做多層嵌套設計,用以引進優秀的核心骨幹人員。
有限公司持股: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實際分得資金,而是為了做進一步的投資。如果本身股東取出錢來就是為了投資的,那就不要用個人來分紅,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於重複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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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產佔用
最常用的就是借款。但是借的還是要還的。並且還有幾個問題。一是佔用時間長了,就要視同分紅交税;二是如果為了避免交税,那麼年底前要還款,可能會讓股東出現資金週轉困難;並且要完全按照合規的流程走,避免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另一種資產佔用可能是進行的賬外操作,這種方式不合規,在此不做闡述了。
綜上,股東需要從公司獲得的資金可能會涉及到多個用途,那麼需要合理地規劃好各個途徑,在降低綜合税負的同時,一定要保證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