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銀行領罰單已超2000張 涉房貸款違規是“高發區”
本報記者 彭 妍
2020年上半年,銀行業嚴監管態勢依然持續。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截至8月25日(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準),包括銀保監會、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在內的監管系統統計,對商業銀行(包含個人)開出的罰單數量達2000多張。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百萬元甚至千萬元級別以上的大額罰單,涉房類貸款違規成為罰金最高的處罰原因。
“一方面,從金融市場的結構來看,銀行信貸佔整個金融市場很大的比重,尤其在流動性比較寬鬆情況下,監管方為了將其引導到實體經濟,會加大監管力度;另一方面,房地產存在過熱的可能性,有不少地方房價出現上漲,信貸資金如果出現空轉,流入房地產會導致金融的風險,不利於整個經濟穩增長和保增長等目標的實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教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監管的重點依然是防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股市甚至金融空轉,尤其是在貨幣寬鬆保持適度流動性的情況下。
年內最大罰單
罰金高達2100萬元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銀保監繫統今年開出3張罰款金額超千萬元的罰單,累計金額達5772.16萬元,被罰機構主要是股份制銀行。其中,某股份制銀行領到最大罰單,共計2100萬元,成為今年以來行業內罰金最高的罰單。
記者發現,從處罰案由來看,上述大額罰單中涉及多項違法違規事實,其中多項違規行為與涉房類貸款有關。另外,票據業務、同業資金投向管理、理財業務、押品估值管理多項業務等行為也成為銀行觸及監管紅線的雷區。
具體來看,近日,某城商行又因多達23項的違法行為收到了一張千萬元級罰單。公告顯示,上海銀行因在2014年至2019年的2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沒合計1652.16萬元,其中被沒收違法所得27.16萬元,被罰款1625萬元。
從違規事由來看,違規貸款首當其衝,包括違規向資本金不足、“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以其他貸款科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違規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發放貸款用於償還銀行承兑匯票墊款;貸款分類不準確;違規審批轉讓不符合不良貸款認定標準的信貸資產;虛增存貸款等。
另外,該行併購貸款管理、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個人貸款業務、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委託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今年2月20日,北京銀保監局給予某股份制銀行合計20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罰單中列舉了該行19項違法違規事由,其中13條跟房地產有關。包括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信貸資金被挪用流入房地產開發公司、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理財資金違規投向未上市房地產企業股權、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等。
8月10日,另一家股份制銀行在2013年至2018年因存在未按專營部門制規定開展同業業務;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延遲支付同業投資資金吸收存款等12項違法違規事實,被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2100萬元。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發現,監管對商業銀行的各類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也在不斷增加,除了加大金額處罰之外, 對歷史違規事件的監管力度也在進一步加強,在時間跨度上甚至追溯到了過往七年。
“銀行從自我利益的角度來説,依然有違規的動機,尤其是進入樓市。從目前整個樓市的來看的話,由於貨幣寬鬆,抗漲的預期比較強烈,所以着重在這些領域。此外,整個實體經濟利潤不是太高,所以整個資金有流向房地產的衝動,因此在此領域的違規比較集中。”盤和林表示。
信貸違規
仍是銀行處罰重點
近年來,信貸業務違規始終是監管關注的焦點,今年上半年也不例外。特別是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多家銀行除了收到高額罰單之外,相關負責人還被取消任職資格。從被罰原因來看,主要包括貸款三查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挪用入房地產企業、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個人消費貸款或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等行為。
近日,銀保監分局本級一口氣公佈了15張銀行罰單,其中有4張罰單由於貸款“三查”不嚴,內控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對貸款資金進行支付管理與控制,導致貸款被挪用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或者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年。
“近年來,對於涉房貸款的相關處罰非常重,主要是為了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保持房地產金融一個良性健康的發展態勢。”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幾年來監管對於銀行業的整治取得了明顯效果,銀行業的合規經營意識提升,違法經營得到有效的整治。因此,監管對於銀行業的整治方向開始發生變化,從過去的金融市場和理財同業等業務的治理轉向了對信貸業務以及涉及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
交通銀行研究員、西澤研究院特聘高級研究員鄧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兩年,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渠道非常狹窄,商業銀行的貸款進入到房地產企業的難度非常大,突破監管會面臨嚴厲處罰。年初確立房地產市場的“六穩”和近期保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明確,從商業銀行的貸款類型和流向進行監管是具體表現,全面貫徹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的主基調。
6月24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針對銀行系統,政策繼續明確“房住不炒”的內容,將重點嚴查將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違規操作。
對於今年銀行業監管的重點,鄧宇認為,資金空轉、違規貸款,包括房地產企業的融資監管,涉及一些處罰金額和力度超過以往。監管層的目標非常明確,一是確保銀行的貸款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保市場主體;二是推動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特別是針對中小銀行的內部治理。
記者還注意到,除信貸業務,數據疏漏和違規行為的管理也被監管部門重點關注,多家銀行也收到了百萬元級罰單。例如,今年5月9日,銀保監會一連開出8張罰單,六大國有行均因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違規“吃”罰單。
業內人士表示,在信貸違規、涉房類貸款違規等處罰重點的基礎上,數據安全與信息系統建設、用户信息安全等也成為今後監管的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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