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36億破紀錄處罰的背後,這次有何不同?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汪耀元、汪?b?b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人民幣,通過記者梳理,這次的處罰與證監會此前的處罰略有不同。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先後對操縱股價獲利的“牛散”開出多張罰單,罰沒金額從百萬元到十幾億元不等,2017年,唐漢博等操縱小商品城股價就曾被罰12億元。
第一個不同體現在案件的定性上,梳理這些案例記者發現,這類天價罰單的背後主要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種,虛假申報,操縱股價;第二種為內幕交易。
唐漢博操縱小商品城股價為典型的第一種情形,根據證監會的處罰信息顯示,在唐漢博跨境操縱“小商品城”案中,唐漢博及其操盤手王濤利用3個香港賬户和1個內地賬户,利用資金優勢,通過虛假申報、盤中拉抬、對倒等手法,對“滬股通”標的股票“小商品城”實施了操縱行為,非法獲利4188萬餘元。
在利益的驅使下,唐漢博如法炮製,用這種反覆交易、頻繁撤單、虛假申報的辦法,大割韭菜。唐漢博及其操盤手袁海林、袁超、唐淵琦等操縱“同花順”、“傑賽科技”,唐園子操縱“廣發證券”,唐漢博、唐園子等共同操縱“新希望”和“博雲新材”,涉案操縱行為非法獲利共計約為2.5億元。
更值得關注的是唐漢博跨境操縱“小商品城”案是“滬港通”開通兩年來查處的首例跨境操縱市場案件,而在此次被處罰之前,唐漢博等涉案人員已因操縱市場違法行為多次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鑑於這一案件的惡劣影響及其特殊性,證監會從重對涉案當事人作出了頂格行政處罰,兩案罰沒款合計逾12億元。
“當事人並未迷途知返,反而屢教不改,愈演愈烈,轉而採取更為隱蔽、惡劣的違法手段,對抗和規避調查,繼續危害證券市場、操縱股價,嚴重地擾亂了市場秩序,極大地損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監會的“憤怒”從這一措辭中可見一斑。
汪氏父女此次的案例就屬於第二種情形。
2015年3月16日,汪耀元、汪?b?b使用“汪耀元”、“汪?b?b”、“沈某蓉”等21個賬户大量買入“健康元”,截至4月1日共計買入88631885股,買入金額1008537292.86元,賣出13813053股,賣出金額184508346.43元,期間淨買入74818832股,淨買入金額824028946.43元。
經計算,涉案賬户在本案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健康元”的盈利為906362681.39元。
證監會表示,汪耀元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歐某平、朱某國有通訊聯絡和見面接觸,具有獲取內幕信息的途徑,且綜合全案事實、證據,汪耀元、汪?b?b不能對前述明顯異常的交易行為做出合理説明,亦不能提供證據排除內幕交易,認定其構成內幕交易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沒收違法所得額9.06億元,並在此基礎上處以3倍罰款即27.2億元,合計罰沒金額超36億元。根據證監會通報,本案屬於典型的聯絡、接觸型內幕交易行政違法案件,不構成刑事犯罪。
事實上,2015年3、4月份正是那一波“槓桿牛市”最為瘋狂的階段,市場行情可謂波瀾壯闊,現在來看二者付出的代價可謂巨大。
第二個不同則體現在處罰金額的倍數上,在內幕交易的處罰金額上,此次的36億的金額是二者違法所得的4倍,這與一般的案例,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倍罰金也顯著高了許多。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9 年公開的內幕交易案多達 55 宗,在全部公開案件中佔比超 4 成,一些市場影響惡劣的案件當事人收到了 " 天價 " 罰單,在陽雪初內幕交易深圳中青寶一案中,陽雪初被沒收違法所得 1.97 億元,並處以一倍罰款,罰沒金額將近 4 億元。在太陽紙業內幕交易案,證監會開出三張罰單,依法對吳學軍、程凌、餘盛分別沒收違法所得 1104 萬元、36.5 萬元、612.67 萬元,並分別處以 1 倍罰款,3 人因內幕交易合計被罰沒 3566 萬元。
而這一金額也是內幕交易最高的處罰,此前因操縱市場、信息披露違法以及“1001”項議案挑釁證監會的鮮言曾被罰沒款高達34.7億元,刷新了中國證監會對個人處罰的最高紀錄。
而在此之前,鮮言已遭遇過證監會2次立案調查;3次公開譴責;2次罰款;2次行政監管;2次警告;多次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最終,鮮言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關於內幕交易的處罰措施看來是越來越狠了,可是對於性質更為惡劣,傷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更甚的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卻仍舊是罰酒三杯。類似康美藥業這樣的違法罰單,甚至還“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同樣的行為,康得新魂歸退市,康美卻仍舊笑傲江湖;再比如獐子島的罰酒三杯…,這一系列巨大反差在廣大散户羣體中所引起的爭議,也是非常明顯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