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雨萌
備受關注的中國特色證券代表人訴訟制度,又一次取得突破性進展。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日,證監會及投服中心與之有關的具體政策文件也隨之落地。
8月1日,是新證券法正式落地實施的5個月,回看這一時期,資本市場法治生態環境已悄然發生着改變:3月份,杭州中院發佈對五洋債券糾紛適用人數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併發布徵集債券自然人投資者的登記公告;4月份,深圳中院發佈《關於依法化解羣體性證券侵權民事糾紛的程序指引(試行)》,對羣體性證券民事糾紛提出系統化解決方案;5月份,南京中院發佈了澄星股份等4家上市公司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登記公告;7月份,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在上海召開證券代表人訴訟座談會,聽取對投保機構特別代表人訴訟工作的意見建議……逾1.6億A股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工作在逐步完善的法治環境下開啓了新篇章。
“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發展之本,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證券監管部門的根本監管使命。”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今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的一番話不僅將投資者保護提升到了新高度,也讓A股市場上逾1.6億的“粉絲”感受到了被“陽光普照”的温暖,這份温暖來自資本市場“大投保”理念的形成,來自“把保護投資者權益貫穿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的重視。
我國擁有全球規模最大、交易最活躍的投資者羣體,投資者隊伍達到逾1.6億人,其中95%以上為中小投資者。投資者作為維繫整個生態運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來,監管部門一直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投資者保護理念培育、體系構建、機制優化、平台建設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筆者認為,投資者保護工作雖然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今年以來正在發生“質的飛躍”。
一方面,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不僅開設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與此同時,其明確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亦為日後的投保工作提前打下“地基”,可以説,在立法層面就率先為投資者提供堅強後盾。
另一方面,作為國務院統籌協調金融穩定的重要機構,今年金融委曾四度發聲聚焦資本市場,並且在內容上無一不指向資本市場中的造假和欺詐行為。
在筆者看來,金融委如此高頻且高調聚焦資本市場及投資者保護,其背後或存在兩大潛台詞:一是未來監管部門將在最有可能使投資者“鍋從天上來”的領域加大查處、懲戒力度;二是進一步向投資者釋放對其“保護”的決心,堅定其中長期投資A股的信心。
筆者認為,隨着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大投保”理念,日後投資者保護工作勢必將被嵌入到資本市場各項基礎制度建設之中,只有基礎制度更加完備,才能進一步加速A股優勝劣汰功能;只有投資環境更加公開、公平、公正,股市的“磁鐵”效應才會進一步吸引投資者。這也是資本市場“大投保”理念的最佳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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