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4日訊(記者 佘穎)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近日通報了兩起加價銷售茅台的案例,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和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將每瓶標價為1499元飛天茅台酒進行加價銷售,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已作出暫停這兩家經銷商茅台酒經銷權的決定。
案例一: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加價銷售茅台酒案
2020年5月,黔西南自治州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發現,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茅台酒經銷商)擅自在商品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擾亂了茅台酒市場經營秩序,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將每瓶標價為1499元的53度飛天貴州茅台酒進行加價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退還多收價款,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違法事實,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已作出暫停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茅台酒經銷權的決定。
案例二: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違法加價銷售茅台酒案
2019年4月,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茅台酒經銷商)擅自在商品標價之外加價銷售茅台酒,擾亂了茅台酒市場經營秩序,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將每瓶標價為1499元飛天茅台酒進行加價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退還多收價款,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違法事實,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已作出暫停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茅台酒經銷權的決定。
今年8月,貴州市場監管局約談貴州全省茅台酒經銷商;此外,還發布公告,徵集茅台酒市場領域相關違規違法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