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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收催款函件 兆新股份延披季報 股價兩連跌停封單百萬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訊(記者 肖瑋 李雲琦)因12名董監高對2019年年報“不保真”,兆新股份被證監會要求重新編制年報並於4月30日前披露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的年報。目前,正忙於“重做作業”的兆新股份,宣佈延期披露2020年一季報。

4月28日,上市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2256)披露公告稱,公司2020年一季報原定披露日期為4月29日,為保證季報披露工作順利完成,本着審慎原則及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經公司向深交所申請,披露日期將延期至4月30日。

此外,兆新股份還披露了公司收到《催收函》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於4月26日收到東莞瑞禾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東莞瑞禾”)的《催收函》。東莞瑞禾要求兆新股份在收到函件後立即向其清償債務,以及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東莞瑞禾表示,公司於4月26日與東莞信託簽訂一份《債權轉讓合同》,東莞信託已將與兆新股份簽訂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項下形成的對兆新股份的債權轉讓給東莞瑞禾,與上述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權利及其他權利也一併轉讓。

截至今年3月31日,債權合計約5.53億元,其中基礎回購價款5.08億元,溢價回購款2184萬元,違約金318萬元。

東莞瑞禾指出,因公司未按照相關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溢價回購款,東莞瑞禾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人有權解除《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並要求公司提前履行回購義務、立即支付所有基礎回購價款、溢價回購款、違約金及其他應由公司承擔的費用,以及行使擔保物權。

截至4月28日10時30分,兆新股份股價下跌4.67%,報1.43元/股,跌停板封單逾130萬手,這也是兆新股份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首日(4月27日)一字跌停後,連續兩個交易日一字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東莞瑞禾發來的《催收函》也是兆新股份近期所披露的收到的第三份與催款相關的函件,此前兩份分別是《催款通知函》和《租金支付催收函》。

4月16日,兆新股份公告稱,公司收到深圳科恩斯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科恩斯實業”)發來的《催款通知函》,與此同時,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永晟新能源的全資子公司新餘德佑太陽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新餘德佑”)分別收到廣西融資租賃發來的《履行保證責任提示函》和《租金支付催收函》。

兆新股份指出,根據《催款通知函》,公司應付科恩斯實業款項9068萬元,現公司已逾期支付,應支付相應逾期利息。同時,根據《租金支付催收函》及《履行保證責任提示函》,截至2020年4月16日,新餘德佑應付廣西融資租賃租金及逾期違約金合計3143萬元。

目前,廣西融資租賃已委託北京金誠同達(深圳)律師事務所就上述租金逾期支付事項向兆新股份發出《律師函》,此外,深交所也曾於4月21日對本文所述三起欠款事項下發關注函。

4月27日,兆新股份表示,因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涉及內容工作量較大,無法在2020年4月27日前完成回覆工作。經向深交所申請,公司將於5月6日前回復關注函並對外披露。

新京報記者 肖瑋 李雲琦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