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規則重磅落地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王楚涵)6月12日晚間,深交所正式發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涵蓋企業上市推薦行業、發行承銷制度改革、落實中介責任、縮短審核時限、優化退市制度、放寬基金漲跌幅、增設ST制度等多項重磅調整。

要點一:明確支持“三創四新”公司上市

在《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中,深交所指出,創業板定位於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並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

其次,深交所表示堅守創業板定位,結合以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為主的板塊特徵,設置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不支持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要點二: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在交易制度改革方面,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基於創業板現有市場特點和投資者結構,引入創新機制安排,提高定價效率,實現了日漲跌幅從10%至20%的跨越。

根據《深交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深交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而目前深交所創業板日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此外,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深交所將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在投行人士王驥躍看來,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能夠適應股票上市初期價格波動較大,換手率較高等特點,給予市場充分定價空間。

要點三:新增*ST、ST制度

根據新規,創業板將增設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財務和其他狀況異常、重大違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風險,或存在生產經營停頓、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嚴重異常情形。

在退市方面,本次創業板退市改革充分借鑑了科創板制度成果,按照註冊制理念,從提升存量上市公司質量的角度出發,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也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此外,深交所在規則中進一步優化退市指標。根據相關規則,將市值退市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完善財務類退市標準,公司因觸及財務類指標被實施*ST後,下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也將被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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