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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累計發放190多億元消費券 專家:不宜長期發放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財經

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應對疫情影響,全國170多個地市發放消費券提振經濟——

190多億元消費券促消費回暖

本報記者 馮其予

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多地統籌地方政府與社會資金,累計發放消費券達190多億元。消費券對消費產生了明顯的提振作用。專家認為,發放消費券主要是為了應對消費增長的下行壓力。發放消費券效果雖明顯,但不宜長期發放。

“據初步統計,疫情發生以來,有28個省份、170多個地市統籌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累計發放消費券達190多億元。”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在日前召開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這些促消費措施取得明顯效果,實現了聚焦人氣、增信心、振消費的目標。

消費券效果如何?有關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未來消費走勢仍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影響,但從目前國內復工復產情況和“五一”假期消費走勢看,未來消費回暖的速度將會加快。

“這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而發放的消費券,帶動效果十分明顯。”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研究員趙萍表示,發放消費券短期內對消費會產生明顯的提振作用。

趙萍分析説,根據發放消費券的目的不同,我國地方政府發放的消費券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面向低收入羣體發放的;第二類是面向特定行業發放的,具有折扣券與抵用券的功能;第三類是面向企業發放的,用於抵扣企業需要支付的部分税款與“五險一金”等。目前國內發放的消費券主要是第二種類型。

“從實際情況看,各地的消費券相關活動效果都相當不錯。”廣東省商業經濟學會會長、廣東財經大學商貿流通研究院院長王先慶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券的主要效果體現在3個方面。一方面,消費券真實地帶動了消費,有的甚至帶動了4倍至5倍的消費。另一方面,各地在消費券發放的過程中,與互聯網平台合作,在促進消費的同時,推動了消費的數字化進程。此外,各地在發放消費券時,大多充分考慮了各地的產業特點和消費熱點,從而使消費促進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同時需要看到,雖然消費券發放作用積極,但仍應結合實際情況適度發放。

由於疫情防控需要,很多地方發放消費券時,文化娛樂、體育休閒等場所尚未全面復工,消費券的使用場景仍然有限。

“消費者對於去人員聚集場所消費還是比較謹慎。”趙萍説,由於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消費券對消費的拉動效果,還將隨着復工復產不斷推進而進一步顯現出來。

趙萍強調,當前發放消費券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應對疫情帶來的消費增長的下行壓力,對於促消費與穩增長具有積極的作用,“從消費券的政策需求的角度來説,發放量還有進一步增長的空間”。

趙萍也表示,消費券效果雖明顯,但不宜長期發放。消費券使用的是財政資金,各地要量力而行,根據財政的承受能力來決定消費券發放的規模,並根據疫情對當地經濟的影響來科學地選擇消費券支持的重點領域。從而在提升消費券帶動效應的同時,儘可能減少財政負擔。

王先慶認為,我國目前正處於消費“賦能”與升級的關鍵階段,各種新消費方式正在迅速發展,消費對經濟的帶動和支撐作用已經開始體現。在這樣的背景下,自疫情發生以來,全國累計近200億元的消費券發放,從數量上看不算少。

“消費券作為一種特定條件的消費,具有氣氛帶動或引導功能,已達到了相應的效果,不宜過於依賴或放大它的效應。總體而言,財政性消費券的發放,應該控制在有限的時間和力度範圍內。”王先慶表示,各地政府應儘快將消費促進的工作重心,轉為常規性的消費促進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