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30日,小米集團發佈公告稱,本公司董事會正式批准智能電動汽車業務立項。公司擬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負責智能電動汽車業務。首期投資為100億元人民幣,預計未來10年投資額100億美元。本集團首席執行官雷軍將兼任智能電動汽車業務的首席執行官。
早在3月26日,有報道稱,小米正在和長城汽車談判使用其工廠生產電動汽車。消息一出,長城汽車A股當天封漲停板,小米集團股價則大漲6.28%。對於該消息,雙方隨後做出回應。小米集團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
當日晚間,長城汽車發佈公告稱:媒體刊登報道提及小米集團正與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談判使用本公司工廠生產電動汽車; 經核實,新聞報道並不屬實。本公司並未與小米就新聞報道事宜進行談判。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李銘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