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樓繼偉:可限制單一數據金融平台合作銀行數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財經

作者 | 肖望

來源 | 稜鏡·騰訊新聞小滿工作室

12月20日,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年會上,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中國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重磅發聲,點名包商銀行、恆豐銀行等金融亂象,並明確表示,混業經營不是方向;要防止數據金融平台大而不能倒;系統性金融風險處理要以納税人利益為上,儘量追回貪污、挪用資金並追責。

樓繼偉指出,為應對突發新冠疫情,我國和世界各國都採取了擴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導致階段性的槓桿率高企。在我國疫情控制和經濟恢復取得成效之際,非常時期的財政貨幣政策正在考慮有序退出。

“是考慮有序退出,不能説立即就退,而是必須逐步退,這樣宏觀槓桿率應穩住並逐步下降。”樓繼偉強調。

近年來,關於金融混業經營的呼聲日益見高,但樓繼偉在上述論壇上明確表示:“混業經營不是方向,要向分業轉型。”

他表示,直觀看,混業經營有利於節約經營成本,但也容易藴藏和傳遞風險,導致金融風險問題愈演愈烈,對國民經濟帶來較大系統性風險。同時混業經營要真正控制住風險傳染,要求金融監管從分業監管轉為精細的網格化管控,不僅難度較大,甚至需要深入到金融業經營的內部,大幅度增加金融機構的合規成本。

“從治理亂象和採取的措施看,是在削弱混業,要進一步向分業轉型;從國民經濟整體來看,金融業分業經營能夠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樓繼偉表示。

數據金融平台快速發展,為銀行獲客及風險評估提供服務。樓繼偉指出,這有利於補充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對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但也有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

樓繼偉尤其提出,“如果單一數據金融平台佔有的市場份額過大,一旦它的數據真實性以及它的風險評估模型出現偏差,會導致大量的信貸壞賬。”有平台短短几年已同數十家銀行合作,形成數萬億貸款。

在解決方向上,樓繼偉建議,可以限制與單一平台合作的銀行數量,比如説不得超過十家或十五家,同時按同樣的條件,讓多家平台做類似業務,形成競爭。“如果服務上百家銀行,他的效率最高,但是風險最大,我們不得不在效率和風險之間做出平衡,防止贏者通吃、大而不能倒,留下系統性風險隱患。”

在提及包商銀行破產案時,樓繼偉援引公開報道,指出央行存款保險基金投入了1700億元用於救助。他強調,這1700億再貸款如果損失,就會使納税人受損。“央行是最後貸款人,並不是最後的損失承擔人,最後損失承擔人是納税人。”在恆豐銀行重組中情況也類似,納税人承擔了當期損失。

“要以納税人利益為上,選擇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儘量追回貪污、挪用(壞賬損失很可能是洗錢)並追責,把納税人當期損失減為最小,被轉企業應當留有國家股權,可以轉優先股,以便在經營好轉時變現退出。”樓繼偉建議。“在繼續去槓桿、處理潛在風險過程中,類似情況還可能發生,不得不提出來請大家注意。”

文中觀點系作者自身觀點,不代表消金界平台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