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暢
編輯 |田晏林
在金融圈,銀行和保險似乎一直是“親密戰友”。但最近,光大銀行將大地財險告上法庭,讓二者的對立一面公之於眾。
近日,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二審判決書,案件被告為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簡稱“大地財險”),原告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簡稱“光大銀行”)。
該起案件披露了兩家機構所涉糾紛的同時,也將“貸款履約保證險”這一險種推到聚光燈下。
履約保證險,也稱履約責任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購買該險種的受益人(即投資人)承諾,如果投保人(即債務人,這裏專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則由該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形式。
該險種本質上是一種貸款增信手段,被廣泛應用於銀行貸款、信託計劃以及互聯網金融領域。
按理説,有了貸款履約保證險,個人借貸者一下子就解決了個人增信問題,有機會獲得貸款。與此同時,銀行有了單子,保險機構有了收入,大地財險和光大銀行的合作應該是雙贏才對。
可這次,兩者之間發生了什麼,最終鬧到要對薄公堂的地步?
而且,大地保險不是唯一一家推出這種產品的機構,在它之前,人保財險為該險種虧損近80億,眾安財險的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為法院判定為非法金融業務,這又是為何?
借款人“跑了”,131萬元欠款甩給大地財險
事情還要追溯到三年前。
2019年1月30日,借款人張某向光大銀行尋求貸款,雙方簽訂了一份《個人貸款合同》,裏面對貸款的種類、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罰息、擔保、違約責任等作了詳細約定。
但張某沒有馬上拿到錢,而是在兩天後的2月1日,獲得了光大銀行的100萬元放款。
那兩天裏,張某向大地財險買了一份保額107萬元的借款履約保證保險。如果後期他無法還貸給光大銀行,則該筆貸款由大地財險償還。
果然,出險很快發生。張某在借款到期後未按約償還借款本息,截止到2022年8月1日共計逾期924天,連本帶利再加上罰息,共計拖欠光大銀行合計1311800.68元。
於是,光大銀行向大地財險提出索賠申請,但對方一直未予賠付。
後來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判決大地財險10日內償還光大銀行貸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罰息和案件受理費14890元。
但大地財險表示不服,認為是光大銀行違法放貸,自己不該承擔責任。案件於2022年10月8日二審立案。
大地財險表示,2020年3月18日,光大銀行、大地財保及大連匯鑫華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三方聯合開展個人履約保證保險貸款業務。包括張某在內的兩名借款人有大額用款需求,但不符合光大銀行助業貸款單筆貸款金額及用款條件要求,為獲取貸款,2人偽造公司實際控制人證明、房屋產權證、結婚證離婚證等材料,並將包含虛假材料的貸款材料、承保材料交給光大銀行和大地財保,騙取光大銀行審核和大地財保承保。
大地財險認為,這2人涉嫌犯罪,匯鑫華文公司的楊姓法定代表人系共犯。
裁判文書也顯示,2020年5月,大連公安部門經調查,張某等兩人涉嫌騙取貸款,有犯罪事實,決定立案偵查。
大地財險認為,該案件中不論犯罪嫌疑人、名義借款人、光大銀行工作人員等,任何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均涉及故意製造保險事故,大地財險均無需承擔保險責任。
法院最終認定,光大銀行在一審中已明確其系基於案涉《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向大地財險主張權利,經審查,該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並非以騙取貸款為目的而簽訂,現亦無證據證明光大銀行工作人員涉嫌騙取貸款,相關協議及補充協議系光大銀行與大地財險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效力性規定,應為有效。
另外,所涉光大銀行與大地財險之間的合同關係與張某涉嫌騙取貸款並非同一事實、同一法律關係,該案基礎法律關係不存在經濟犯罪嫌疑。
二審中,由於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法院駁回大地財險上訴,維持原判。
圖/視覺中國
風光一時的“保證保險”
據悉,2018年10月24日,本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光大銀行與大地財險簽訂《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和補充協議,約定兩家金融機構就“個人履約保證保險貸款”和“個人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業務開展合作。
雙方協議約定,借款人購買大地財保出售的履約保證保險,並向光大銀行遞交相關保險單正本作為增信方式,經雙方各自履行完畢協議約定的相關流程和審查義務,由光大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相關貸款。
當出現投保人(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形時,大地財險對投保人所有剩餘本金及相應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位保險公司銷售經理陳雪(化名)告訴市界,這種保險大多是財險公司在賣,它們和貸款機構合作,賣給個人或企業。很多貸款機構對於資質不太好的準貸款人,都會要求他們投保一份“履約保證保險”。
對於大地財險來説,早在2015年,中國保監會便批准了其個人貸款保險保險,名為“大地時貸險”,旨在幫助更多個人客户無抵押輕鬆獲取金融機構貸款。
彼時,正值大地財險的轉型時期,時任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總經理的陳勇因業績出色,被調任總部,出任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隨後轉正。
陳勇任職期間,大地財險於2015年成立個人貸款保證保險事業部,以“大地時貸險+資金渠道貸款”的經營模式開展信用保險業務。
自此,大地財險通過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被業界稱為“大地現象”。
2016年至2018年,大地財險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增速皆在100%以上。2019年,保證險是公司第二大保費收入的險種,收入高達77.85億元,賠款支出19.22億元,承保利潤達2.93億元。
反觀該公司保費收入第一的車險業務,收入雖然達到279.9億元,但承保利潤為6.33億元。
跑得太快往往容易摔跤。大地財險的這門生意也未能完全一帆風順。
2020年,監管接連發文規範融資性信保業務,正幹得風生水起的大地財險被輿論認為,涉嫌以貸售險,用高價保險覆蓋風險、推高借款人貸款利率。
據媒體報道,很多消費者在大地財險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辦理銀行貸款時,莫名其妙連帶簽署了保單,且貸款前並未明確得知需購買保險及保單內容等。
另有消費者抱怨被暗中推高了借貸成本,比如,某借款人在大地保險辦理分36期貸款5萬元,資金方為“光大銀行惠州分行”,但根據與大地保險協議,該借款人需繳納共計3.06萬元保險費用,佔總借款額61.2%。
陳雪透露,這種捆綁銷售、誘導銷售的情況在行業裏確實存在。保險公司員工要想拿到保費,會以“貸款利率低”向消費者推介貸款,不會主動、明確地告訴消費者要連帶購買保險業務。
隨着各種問題浮出水面,大地財險也遭到了保證險業務的反噬。
2020年,該公司保證保險業務收縮至68.96億元,並出現861萬元的虧損,2021年保費收費繼續減至59.18億元。
目前,大地財險針對企業端的大地時貸險還在繼續銷售,其工作人員告訴市界,北京市已經沒有個人信用貸款保證業務,“這兩年停了,只剩跟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合作的個人抵押貸款保證業務。”
貸款履約保險為何一地雞毛?
因為售賣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弄得灰頭土臉的不止大地財險一家。
人保財險自2018年3月開始為玖富平台提供履約保證保險,玖富是人保財險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合作的平台之一。中國人保官網顯示,中國人保曾合作玖富數科、360金融、美團、攜程金融旗下拿去花、中騰信旗下小花科技、還唄、米麼金服、中興飛貸、海爾消金等12家平台。
但人保財險並沒有因此受益,反而由於借款人大量逾期,人保財險按約賠付,造成其在該業務上嚴重虧損。
年報顯示,人保財險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分別為“信用保證保險”承保利潤為1.85億元、-28.84億元、-51.04億元。
2019年下半年,人保財險分別停止承保宜人貸、米麼金服、拿去花、飛貸、友信普惠等信用保證保險新增業務。
不僅如此,人保財險和平台的合作也非常不愉快。2019年年底,它和玖富終止業務合作,隨後玖富起訴要求人保財險賠償未付服務費及滯納金約23億元。
多位保險業內人士告訴市界,像人保財險一樣,多數個人貸款履約保險的流行,和P2P網貸的發展關係密切,貸款履約保險一度成為P2P公司的標配。
鳳凰網WEMONEY曾做過不完全統計,參與其中的網貸平台有陸金服、宜人貸、小贏理財、玖富普惠、和信貸、鳳凰金融、邦融匯、精融匯、小馬金融、米缸金融、金投行、蜜蜂有錢等,與它們合作的險企包括永誠保險、平安財險、人保財險、眾安保險、太平財險、長安保險、天安財險、富德財險、華安財險、安心財險等10餘家。
2018年下半年起,P2P行業出現“爆雷”潮,險企難以倖免。險企合作的平台越多,遭受的衝擊則越為慘烈。
比如長安責任保險,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與多達10餘家P2P平台合作。2019年初,中國銀保監會對長安責任保險下發監管函,原因是其資本金不足,2018年3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為-41.50%),且風險綜合評級降為最低的D類。
圖/視覺中國
在保險營銷專家、謙謙分子合夥人趙大瑋看來,造成貸款履約保險一地雞毛的原因,除受網貸行業連累外,還在於保險行業對借貸場景所積累的經驗遠遠不夠。
“信貸風險與生老病死殘保險或保值增值資金的風險完全屬於不同的領域。前者主要是集中在KYC(Know Your Customer,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户)和KYB(Know Your Business,充分了解你的業務)上,但保險業對這些的擅長度幾乎為零。”趙大瑋告訴市界。
在他看來,保證險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是承擔了出單通道的作用,收取保費的同時為消費者做信用背書。在經濟好的時候沒問題,一旦出現資產端虛構等情況,保險機構就要用一點點保費去承擔很大的風險。
在產品風險不斷加大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為保護自身利益,違規操作不斷髮生,這也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
2020年,太平財險私改備案條款被銀保監會點名。事情經過是,太平財險與某融資租賃公司簽訂了《二手車商融資項目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車商是投保人,租賃公司是被保險人。
後續,太平財險加了份《補充協議》,實際承擔的總體賠償責任從保險金額1.68億元變成了實收保費的110%,即348.3萬元,二者差額近1.65億元。
截至目前,市界聯繫人保財險、太平洋財險等多個財險機構,均被告知無個人貸款履約保險業務。
有保險業務員透露,貸款履約責任保險針對企業的有,針對個人的沒有。“出事太多了,比如銀行、客户集體弄虛作假騙保險公司等,導致國家叫停了不少。”
在他看來,信用好、有還款能力的人,本身也不會太去找捷徑貸款。“保險公司又不傻,沒人願意幹虧本買賣。這個險種的作用就是增信。如果真還不上款,會有保險公司幫你還,但徵信從銀行逾期變為保險代償,造成的不良影響非常大。”該業務員提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