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死了才賠,誰會買這種保險?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財經

為什麼要買保險?

因為怕。

怕生病沒錢治,所以買了醫療險,怕意外斷了收入,所以買了意外險。

買這些,都是為了自己,人之常情。

而壽險,死了才賠。

為什麼要買壽險?

自己又拿不到錢,為什麼還要買?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為了你愛的人。

買壽險的,都是真正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未知的死亡。

壽險需要買,但不能亂買。

它有很多種:

●保一輩子的終身壽險;

●保一段時間的定期壽險;

●能返還的生死兩全壽險;

●保本升值的增額終身壽險;

●兼具保障和理財功能的萬能壽險...

普通家庭需要的,只有一種:定期壽險。

用於轉移自己的家庭責任。

啥是家庭責任?

撫養孩子,贍養老人,償還房貸,這些都是。

當你無法承擔家庭責任時,定期壽險替你扛下這一切。

正是因為,定期壽險與家庭責任息息相關,我們隨即得出買定期壽險的三個要點:

1、給誰買

有家庭責任的人。

誰有家庭責任?

老人?小孩?你?

答案不言而喻。

(不會真有人給小孩買定期壽險吧?)

2、買多少

算算看:

●欠了多少債?

●撫養孩子成年需要多少錢?

●贍養老人需要多少錢?

加起來,就是所需要的保額。

如果夫妻兩人都在賺錢,按能力分配,誰賺錢多,保額就多買點。

不需要精確,夠用就行。

3、保多久

家庭責任不是永久的,有一天

●房貸會還清;

●孩子會長大;

●老人將離開...

當你沒有家庭責任的時候,也就不再需要定期壽險了。

這時候,走,也可以放心的走。

所以説,你需要多少保額,保多久,你自己最清楚。

“那我買了定期壽險,保到60歲,61歲死了,且不是很虧?”

當你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所想的,不止是轉移家庭責任,還有傳承財富。

即: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給孩子留更多的錢。

問這個問題的人,都很有錢,不是普通家庭。

那怎麼辦呢?

首先要確定:一定能賠。

可以考慮兩種方案:

方案1:終身壽險

方案2:定期壽險+增額終身壽險

相同的預算下,哪種賠的更多呢?

簡單舉個例子:

30歲男性,

方案一:100萬終身壽險,20年繳費,年交保費12900。

方案二:100萬定期壽險,保到70歲,交20年,年交保費2781;增額終身壽險,交20年,年交保費10000。

兩種方案的身故保額如下圖:

結論:

30-70歲,方案2超過方案1;

71-85歲,方案1超過方案2;

86歲-終身,方案2超過方案1。

無論怎樣分配保費和保障期限,都會得到類似的結果。

即不可能存在一種方案,在每個年齡段賠付的都更多,但我們可以通過不斷的調整和組合,來接近我們心中的目標。

這需要大量的演算,不做贅述,還是回到我們普通人身上來。

定期壽險的保障非常簡單。

賠的是身故,即死亡。

被車撞死(意外),

得癌症死亡(疾病),

還是被法院宣告死亡,

甚至自殺(兩年以後)...

這些,壽險都能賠。

除了身故,壽險還可以保障全殘,

如雙目失明、四肢癱瘓。

(瑞和定壽2020條款釋義)

因此,壽險不死也能賠。

這筆錢,受益人是我們自己。

又多了一個買定期壽險的理由。

保障責任的簡單,帶來了理賠的簡單。

確定壽險的保險事故的發生,遠比重疾簡單得多。

對保險公司而説,一般只要確定兩件事:

1、人死了

2、死的是被保人

為了證明這兩點,需要提供的理賠資料有:

1、死亡證明(由醫院或派出所開具,宣告死亡由法院發佈)

2、死者身份證明

如果是全殘,需要醫院,或者鑑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鑑定報告。

那怎麼去選一款合適的定期壽險呢?

看四點:

1)免責條款:免責條款越少越好;

2)保費:保費越低越好;

3)享有權利:保證增額權、年金轉換權、終身壽險轉化權,總體衡量作用不大,某些權益會導致保費升高。

4)保險公司實力及服務:這項內容無法用具體指標來衡量,在免責條款和保費差距不大的情形下,可以優先考慮分支機構較多、償付能力充足、投訴相對量較少的公司。

衡量保險公司服務質量的指標,我在“學保險-保險公司”一欄都有寫。

由於受到銀保監會和保險法的雙重監管和保護,保險公司的選擇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最簡單也最重要的在於前2項內容。

所以,壽險你買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