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新證券法關於註冊制相關規定,規範科創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文件報送行為,5月27日,證監會就科創板上市公司募集説明書和申請文件準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具體來看,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包括《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科創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説明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科創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説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科創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文件》(以下統稱《準則》)。
華輝創富投資總經理袁華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已經試點註冊制並平穩運行的科創板來説,已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而對於即將試點註冊制改革的創業板而言,則將進一步從廣度與深度上推進中國資本市場的註冊制改革。隨着上述《規則》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即對相關申請文件明確格式準則,客觀上也會為包括創業板在內的其他板塊改革積累經驗並形成示範效應。
對註冊制改革來説,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看來,信息披露制度也將是科創板註冊制向創業板擴圍的核心制度。
從上述公開徵求意見的《準則》內容來看,主要包括了四個方面:一是緊扣科創板定位,強調披露募集資金投向與科技創新的關係,並充分揭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風險;二是緊密圍繞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註冊制制度理念,着力提高披露水準、拓展披露深度;三是明確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強化中介機構把關作用,便於事後監管;四是充分考慮與創業板註冊制下的再融資信披文件的趨同,做好不同板塊的統籌工作。
張立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越真實、違規懲罰力度越嚴格、法律法規以及監管制度越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程度就越高。所以從這一角度來説,在現階段形成以有效信息披露為核心,以事中、事後監管為基礎的註冊制制度理念,除了有助於嚴格監察、嚴格執法,有助於懲治市場欺詐、震懾違規行為外,還能從根本上維護科創板市場依法、有序、高效運轉,同時,這也是為下一步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掃清制度障礙、提前鋪路。
要注意的是,《準則》中明確的“充分考慮與創業板註冊制下的再融資信披文件的趨同,做好不同板塊的統籌工作”,無疑最為市場所關注。
對此,張立超認為,這主要是為了避免日後科創板與創業板雖同為註冊制,但依然有可能涉及發行審核標準、上市門檻設立、退市機制、交易規則、投資者適當性等多個方面的差異性而產生的尋租空間。即此次進一步明確科創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信披的具體要求,減少模糊的規定,有助於從源頭上堵住尋租空間,最終形成科創板和創業板錯位競爭、功能互補,在大產業鏈上達到相互促進、有序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