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龍股份經不住“拷打” IPO終止但困惑未解
在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龍股份)申請撤回申請後,5月10日上交所發佈公告終止對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在科創板的上市審核。這家公司為何主動“撤離”,又給正在衝關科創板的擬上市公司帶來哪些啓示?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研究發現,冠龍股份內控風險突出,相關事項延伸到控股關係及關聯方、財務指標依賴性、科創板屬性及研發費用等方面。
與台灣明冠“關係曖昧”
截至終止審核前,冠龍股份共經歷三輪問詢。在第三輪問詢中,上交所對冠龍股份科創板屬性、與台灣明冠的關係及研發費用等提出3個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與台灣明冠的關係在三輪問詢中均被提及。
招股書顯示,冠龍股份的前身冠龍有限成立於1991年7月29日,由台灣明冠獨資設立。值得注意的是,冠龍股份、台灣明冠的實際控制人均為中國台灣籍自然人李政宏、李秋梅夫婦。本次發行前,李政宏夫婦合計持有冠龍股份72%的股份,合計持有台灣明冠51.50%的股份。此外,冠龍股份的董、監、高等多名高層管理人員都曾在或仍在台灣明冠任職。報告期內,台灣明冠為冠龍股份在中國台灣地區的下游經銷商,主要從事閥門經銷及服務,從冠龍股份採購產品並在中國台灣地區進行銷售。
冠龍股份在第三輪問詢回覆函中表示,根據申報材料,中國台灣地區主管部門並未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或設立營造業工程相關產業,大陸廠商尚無法赴台投資或設立營造業,因此不能通過股權收購或增資的方式控制枱灣明冠。上交所對此表示質疑,並要求冠龍股份進一步説明收購台灣明冠存在限制的具體原因。
除上述問題外,上交所還注意到冠龍股份與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冠龍自控、江蘇融通在研發人員人均薪酬方面存在差異,要求其進一步説明差異原因。
過度依賴關聯方
據瞭解,2017—2019年和2020年1—6月(下稱報告期),冠龍股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62273.93萬元、82977.1萬元、94554.75萬元、42994.02萬元,淨利潤分別為10687.55萬元、10692.01萬元、15516.1萬元、6709.48萬元。報告期內,冠龍股份向台灣明冠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105.62萬元、2136.67萬元、2834.01萬元、1815.66萬元。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冠龍控股持有冠龍股份90%的股份,為冠龍股份的控股股東。李政宏和李秋梅合計間接持有冠龍股份72%的股份,為其實控人;同時,李政宏和李秋梅合計持有台灣明冠51.5%的股份,為台灣明冠的實控人。也就是説,冠龍股份的關聯公司台灣明冠每年至少為其提供上千萬的收入。
除了提供收入之外,報告期內,冠龍股份向台灣明冠採購的金額分別為318.8萬元、530.75萬元、322.24萬元、158.07萬元。換言之,身為關聯方的台灣明冠,既是冠龍股份的客户又是其供應商。
另外,報告期內,冠龍股份幫台灣明冠墊付人員工資及報銷的費用合計分別為354.43萬元、370.6萬元、360.82萬元、142.97萬元。那麼,冠龍股份與台灣明冠之間的交易價格是否公允?公司為何要幫助台灣明冠墊付費用?
同時,報告期內,冠龍股份先後向李政宏收購了其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3家公司,分別是江蘇融通、冠龍自控、Karon Trading,上述三家被收購的公司均涉及閥門相關業務。對此,冠龍股份也在招股説明書中表示,上述收購主要是為了避免同業競爭。
實控人實控3家公司
據天眼查數據,冠龍股份實控人兼董事長李政宏共有7條任職信息,其中擔任法定代表人6家公司,擔任股東1家,擔任高管7家,實際控制權3家。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注意到,李政宏周邊風險312項,預警提醒也多達54項。
他曾擔任股東的上海谷窩實業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信息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擔任高管的青海玉樹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東的股權被凍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侵害商標權糾紛而被起訴、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起訴、曾因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而被起訴,擔任高管的青海玉樹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其他案由而被起訴。
市場質疑,冠龍股份由夫妻控股,且董事長實控多家公司,並且還有曾被起訴,如此一來,怎能保證普通投資者利益?會否有利益輸送行為發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將繼續跟蹤報道冠龍股份撤銷IPO後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