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去產能“回頭看” 資產債務處置等難題待解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王璐)《經濟參考報》記者從8月20日召開的夏季全國煤炭交易會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近期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下稱“中煤協”)調研發現,煤炭去產能“十三五”任務目標應該可以超額完成,但是關閉退出煤礦資產債務處置難、税費負擔重、融資難融資貴、人員安置難等一系列問題仍待解。

  首當其衝的是關閉退出煤礦資產處置的問題。“‘十三五’煤炭去產能9億噸,涉及到的這些煤礦資產大多數是無效資產,怎麼處置核銷呢,政策上是可以核銷,但是額度比較大,一旦核銷,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就會大幅上升,對經營等都會造成影響。而這些資產直接註銷的話,如果不能合法變現處置,還會帶來國有資產流失。”中煤協紀委書記、副秘書長張宏表示。

  第二大難處是煤礦債務處置。關閉退出煤礦承載的債務大多是煤炭集團統貸統還的,沒法分割處置。

  第三大難處則是兼併重組煤礦退出難。此前國有企業兼併重組地方民營小煤礦,很多不具備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的條件,現在持股各方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影響了退出。

  第四大難處是税費負擔比較重。“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改革增值税後從16%降到13%,但是各地資源税卻還在增加。”中煤協政策研究室主任郭中華稱。

  “按照前兩年出台的政策,煤礦要繳納煤炭資源權益金,10年之內要繳清,一般一個大型煤礦要幾十億元,加大了煤礦建設投資的代價,很多企業承受不住,這也是一大難處。”張宏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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