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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內幕交易大罰單!6個交易日暴賺近40%,罰沒超1200萬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財經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智

內幕交易惠達衞浴,6個交易日暴賺近40%,罰單來了!

近日,根據證監會海南監管局發佈的一則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一家地產集團資金部資金總經理劉某因內幕交易“惠達衞浴”股票的行為遭罰沒超1221萬元。

惠達衞浴曾拋出5億元定增事項

構成內幕信息

具體來看,此次內幕交易信息主要涉及惠達衞浴的一則定增事項。

2020年4月15日、5月11日,一家地產集團旗下創投高級副總裁嚴某晨與惠達衞浴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張某玉等人召開電話會議,探討通過擬設立的保碧產業鏈賦能基金對惠達衞浴進行股權投資的可能性。為儘快推進惠達衞浴股權投資項目,隨後創投副總經理牛某磊與創投合夥人代某波溝通,改由創投公司直接對惠達衞浴進行股權投資,代某波分管的部門接手惠達衞浴項目,投資總監肖某勇負責跟進。

隨後在5月15日至5月20日期間,該創投公司與惠達衞浴溝通推進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2020年5月20日,創投項目組通過視頻會議向集團常務副總裁程某煜彙報創投1號(惠達衞浴)項目,程某煜同意繼續推進該項目。經集團聯席主席同意後,創投公司和惠達衞浴簽署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並準備披露文件。

2020年5月21日,惠達衞浴對外公佈《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擬向4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資總額不超過5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其中該創投公司擬認購4.15億元,其餘認購由王惠文、王彥慶和王彥偉完成。

此次惠達衞浴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屬於重大事件,構成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不晚於2020年5月15日形成,2020年5月21日公開。內幕信息知情人主要包括肖某勇、伍某君、張某玉等。

控制賬户組內幕交易惠達衞浴

6個交易日暴賺近40%

值得注意的是,惠達衞浴在披露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前一天,也就是2020年5月20日,股價便“提前漲停”。隨後又在5月21日、22日、26日、27日接連拉漲停,實現6天5板,6個交易日累計漲近48%。而當事人劉某也十分“巧合”地於這一段時間集中交易,收穫頗豐。

從操作情況來看,劉某控制5個證券賬户(以下簡稱賬户組),於內幕信息敏感期2020年5月20日買入“惠達衞浴”合計94.05萬股,成交金額1057.16萬元,再分別於5月26日、27日全部賣出,合計獲利407.03萬元。

從賬户資金劃轉情況來看,“要某玲”賬户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的資金中,150萬元系2020年5月20日從三方存管銀行賬户轉入,其餘資金為資金賬户內的沉澱資金。其他四個賬户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的資金主要來源於資金賬户內的沉澱資金。

經審查,劉某承認,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賬户組由其控制並實際操作,劉某使用其本人兩部手機下單交易“惠達衞浴”股票。

當事人與內幕消息知情人關係密切

不過,當事人劉某是如何得知內幕消息的呢?

據悉,劉某作為地產集團資金部資金總經理,與內幕信息知情人伍某君關係密切,伍某君為首席財務官。兩人雖屬於間接上下級關係,但劉某會直接向伍某君彙報工作,兩人會就生活、投資等事宜進行溝通交往。

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劉某與伍某君存在聯絡接觸,2020年5月19日下午,劉某陪同中信信託崔某峯與伍某君見面。目前,當事人劉某已經離職。

經核查,海南監管局認為,劉某交易“惠達衞浴”意願強烈。其控制的賬户組自2020年5月20日上午9時29分15秒開始掛單委託持續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直至上午11時7分10秒漲停後仍然掛漲停單買入193.95萬元,在1小時38分鐘內使用5個賬户下單委託107筆,委託下單節奏極為緊湊。賬户組內5個證券賬户的可用資金近乎全部用於買入“惠達衞浴”股票。內幕信息公開後,賬户組於5月26日、27日單筆全部賣出該股,交易意願強烈。

此外,劉某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的時間與內幕信息變化、公開時間及劉某和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時間基本一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0日地產集團旗下公司與惠達衞浴溝通推進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5月19日劉某與伍某君聯絡接觸,5月20日上午9時29分15秒賬户組開始掛單委託持續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直至漲停。內幕信息公開後,“劉某”證券賬户於5月26日單筆全部賣出,其他4個證券賬户於5月27日單筆全部賣出。

海南監管局表示,以上事實,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並認為,劉某與內幕信息知情人伍某君關係密切,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伍某君存在聯絡接觸,其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基本吻合,其解釋不足以排除其利用內幕信息從事相關證券交易活動。劉某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劉某遭罰沒合計超1221萬元

聽證過程中,當事人劉某認為本案未達到明顯優勢證明標準,提出三點申辯意見:第一,劉某與伍某君兩人僅為普通同事、上下級關係,並非“關係密切”;第二,在案證據無法證明劉某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第三,認定交易異常的依據不足。

經複核,海南監管局認劉某的上述申辯意見不成立,理由如下:第一,劉某與伍某君作為同事、上下級,兩人會就生活、投資等事宜進行溝通交往,現有證據足以證明劉某與伍某君關係密切。

第二,劉某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存在聯絡接觸。崔某峯與伍某君、劉某存在工作層面上的業務往來,具有利害關係。崔某峯關於其在與劉某、伍某君會面中伍某君未談及“惠達衞浴”股票的表述,不足以否認劉某與伍某君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存在聯絡接觸的事實。僅就現有證據進行解讀,對該申辯意見不予採信。

第三,劉某交易行為異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説明。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劉某控制的賬户組買入“惠達衞浴”94.05萬股,成交金額1057.16萬元,2020年5月20日劉某使用賬户組委託下單“惠達衞浴”股票的節奏緊湊,漲停板後仍掛漲停板單買入,近乎全倉交易“惠達衞浴”,買入意願強烈,劉某買入“惠達衞浴”股票的時間與內幕信息變化、公開時間及其和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時間基本一致,交易行為異常。對前述異常情形,當事人所述的交易心理、交易動機、網絡傳聞與分析意見等理由,並不足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我局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聽證及陳述申辯相關權利的基礎上,採納了當事人關於交易習慣相關的陳述申辯意見,並根據現有證據認定當事人的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基本吻合,未降低證明標準,也未加重處罰。”證監會海南監管局表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海南監管局決定:沒收劉某內幕交易違法所得407.03萬元,並處以814.05萬元罰款,劉某遭罰沒合計約1221.08萬元。

編輯:艦長

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