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價格作為基礎性價格,不僅關係居民生活,還影響其他商品的成本,甚至影響整個經濟的運行與發展。資源價格改革一直是價格改革中的重中之重。隨着我國進入新時代,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資源價格改革面臨新形勢,需要新思路、新舉措。繼國家發展改革委5月份出台《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後,近日又出台了《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通過這些改革方案措施,可以看出,新階段新形勢下,我國資源價格改革需要堅持五個原則。
一是必須有利於促進資源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多年以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資源需求迅猛增長與資源儲量、生產能力、環境壓力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煤荒”“油荒”“電荒”“氣荒”等不時出現,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平穩發展和居民正常生活。同時,資源的高效配置和集約利用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和必然要求。長期以來,資源存在的低效配置、粗放使用,不僅犧牲生態環境、增加地質風險,還造成利用效率低下。此外,目前我國能源消耗總量居世界首位,我國單位GDP能耗排名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因此,資源價格改革必須有利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有助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是必須堅持市場化原則,還原其商品屬性。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目前我國“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長方式,根本原因是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市場化程度低,競爭不夠充分,市場未能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許多資源價格只反映了資源開發成本、生產成本,沒有充分反映由資源開發而引起的資源破壞治理成本,企業或消費者不需要承擔這部分成本,必然導致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所以,資源價格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原則,還原其商品屬性,發揮價格槓桿作用,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三是必須服務於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實現。實現“雙碳”目標,除依靠低碳和脱碳技術發展外,更多要依靠優化能源結構、發展清潔高效的低碳能源;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經濟發展全領域,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型;推廣節能降耗和綠色低碳簡約生活方式等,而這些方式的順利推進依賴綠色價格體系的建立。因此,資源價格改革必須以促進建立綠色價格體系為核心,圍繞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做文章,推動社會綠色低碳清潔轉型,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四是必須兼顧民生性,兜住民生底線。資源既是重要的生產要素,也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帶有公共產品屬性。我國在資源價格改革中注重民生性,畢竟資源價格改革可能會引發生活用品和生產原料價格上漲,造成企業生產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上升。正因如此,《改革行動方案》提出,要兜住民生底線,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必要時,應及時啓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切實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五是必須統籌兼顧、配套推進,避免單兵突進。資源價格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獲得成功,還需與其他方面政策綜合配套、協同推進。首先是與產業體制改革的配套。不放開市場準入,沒有充分有效的競爭,就不會產生合理的價格機制。其次,要與監管體制配套。再次,要與財税、收入分配等政策配套。為低收入羣眾提供補貼,促進不同羣體之間利益的協調;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和補償制度,向作為資源產地的中西部地區傾斜;加快推進資源税改革等財税政策改革,適當提高資源税在資源價格中的比重,妥善處理成本分攤和利益分配關係。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 劉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