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案三年未決、兩度推遲問詢 中超控股雷有多大?

懸案三年未決,兩度推遲問詢,(2.510, 0.06, 2.45%)雷有多大?

來源:富凱財經

富凱摘要

原實控人私刻蘿蔔章,將中超控股拖入泥潭,至今看不到好轉的跡象。

作者|幕恩

排版|十一

編者按,4月30日,A股上市公司年報和一季報披露結束,在此期間,投資者遭遇了各種形式的利空消息。富凱君特此推出#富凱驚夢繫列解讀報告#,精心選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公司進行解讀,以期幫助投資者打破幻想,穩步前行。

“為什麼公司一直遲遲不回覆問詢函,是不是公司年報有問題?”中超控股的投資者如是質疑。

富凱君發現,在中超控股2020年年報被出具“非標”後,便收到了問詢函,但截至5月5日晚間發佈的公告顯示,公司已經兩次延遲問詢函的回覆公告了。

在一拖再拖下,公司投資者不禁懷疑,公司年報回答不出問題是否代表年報有問題,導致公司無法回答。

兩度推遲迴復問詢函

那麼,到底是多麼刁鑽的問題問倒了中超控股呢?

富凱君發現,深交所問詢函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導致公司2020年年報被“非標”的原因。

年報顯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原因為公司當年大額虧損且存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未決訴訟,涉訴金額12.38億元。

同時,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認定公司“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影響消除。

對於上述問詢,公司在考慮了多天後,在深交所要求上交説明材料的當天晚上(4月23日),公司以“鑑於年報問詢函中部分事項尚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實,公司無法按期完成上述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工作”為由給予了延遲迴復,並表示會在4月30日前回復問詢函。

懸案三年未決、兩度推遲問詢 中超控股雷有多大?

但是,到了4月30日,公司再次以同樣的理由表示要延期回覆。

5月5日晚間,中超控股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2021年4月16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關於對江蘇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報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年報問詢函涉及問題做出書面説明,並在2021年4月23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時抄送派出機構。涉及需披露的,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接到上述年報問詢函後,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對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工作,對涉及的問題進行落實和核查。鑑於年報問詢函中部分事項尚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實,公司無法按期完成上述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工作。”

富凱君發現,雖然延期的理由相同,但是,這次延期公告並沒有公佈具體回覆時間。只是僅僅表示“公司將延期回覆上述年報問詢函”。

“蘿蔔章”案懸疑3年

查詢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給出的審計報告可知,公司被出具“非標”,主要是因為黃錦光在2017年擔任公司董事長期間私刻“蘿蔔章”所致。

審計報告稱,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原法定代表人黃錦光任職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未經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表決的情況下,為其在成為中超控股實際控制人以前的債務追加擔保而涉及的未決訴訟17起,金額為57,279.05萬元。

其中:在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涉及的未決訴訟15起,金額為27,279.05萬元,公司已在2019年度全額確認預計負債,本年度該案件經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撤銷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一審民事判決,併發回原一審法院重審。若在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涉及的未決訴訟的最終判決結果為公司勝訴,可能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給出的審計報告特別提出,“強調事項段中涉及事項對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影響”,並表示上述強調事項段中涉及事項不屬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1年12月22日頒佈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中規定的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範規定的情形。

同時,審計報告還提出,公司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涉訴的55,100.00萬元未決訴訟、在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涉訴的11,412.00萬元未決訴訟陸續於2020年度勝訴,因此“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影響消除,相關事項對本期期初數和當期審計意見無影響。

對此,公司表示,董事會認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的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充分揭示了公司當前面臨的情況,董事會尊重並認同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意見,隨着證據資料的進一步補充、完善,該案件正在向着對公司有利的方向發展。

中超控股“引狼入室”

回顧公司被出具“非標”的事件當事人--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原法定代表人黃錦光,曾因私刻上市公司公章,導致中超控股在2018年背上近15億元的債務,一度接近破產邊緣。

追溯該事件的時間則起始於2017年,2017年10月10日,中超控股發公告稱,控股股東中超集團擬以5.19元/股價格,轉讓所持公司29%股份,總價19.08億元,股權受讓方為鑫騰華。如果此次收購完成,鑫騰華將持有中超控股29%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中超控股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黃錦光和黃彬,二人為父子關係。

但是,到了2018年9月,上述股權交易因為鑫騰華尚未準備好相關股權轉讓款而無法成行,此後,更是爆出公司原實控人黃錦光的資金實力有問題。

而“蘿蔔章”事件正是發生於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9月份,黃錦光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長期間,廣東鵬錦與眾邦保理簽訂了系列《保理業務合同》進行保理融資。隨後,黃錦光、深圳鑫騰華、廣東速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奇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超控股分別與眾邦保理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截至目前,廣東鵬錦未按約定回收應收賬款,各方保證人也未按約承擔保證責任。

據報道,黃錦光在法院出具的書面材料中坦承,中超控股提供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是在沒有經過董事會、股東會批准的情況下私下籤訂,公章是私刻的,中超控股不知情,該借款也沒有用於公司。

事發後,公司於2018年10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將原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錦光罷免,目前黃錦光已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此外,公司在2019年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及加強公司公章的用印管理等手段以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2020年公司對上述案件所涉及的《董事會決議》、《最高額擔保合同》、《擔保承諾函》中加蓋的公司公章及《董事會決議》中三位獨立董事方亞林、韋長英、朱志宏簽名的真實性向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均提出異議並申請鑑定,並積極配合法院提供相關證據。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問詢函中表示,公司審批擔保額度合計14.38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100.22%,其中對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合計13.35億元;公司實際擔保餘額為10.60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73.85%,其中對子公司的實際擔保餘額為9.76億元。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對子公司提供大規模擔保的原因及合理性,還有風險性等。

由此可見,中超控股“蘿蔔章”事件暴露出公司存在的擔保問題,而從公司年報被“非標”來看,在案件最終審判前,“蘿蔔章”事件對於公司的影響一直存在,不僅如此,最讓投資者在意的是公司的業績。

(108.600, -2.14, -1.93%)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6年,中超控股扣非後淨利潤維持在1億元上下波動。而到了2017年,公司扣非後淨利潤降至0.74億元,2018年,更是降至0.19億元。到了2019年,直接宣告虧損1.48億元。

由此可見,在黃錦光掌權期間,中超控股的業績可謂是慘不忍睹。而到了2020年,公司扣非後淨利潤恢復至0.47億元。但2021年一季度,公司淨利潤報虧0.43億元,同時公司還預計2021年中報虧損。

對此,不禁有投資者懷疑公司是否至此一蹶不振,更有投資者早早清倉走人。截至4月30日,中超控股股價報收2.51元/股。對此,有投資者表示“2016年被套至今,還不知何時能夠解套”。

回顧中超控股股價走勢可見,公司股價曾於2015年6月12日攀升至19元/股的高點,此後,僅僅3個月就跌回了5元價位,2016年,公司股價一直在5元和7元價位波動,至2020年,公司股價最低跌破2元,降至1元價位。

據同花順統計數據顯示,公司股東已經從2018年的9萬多降至了今年4月份的8萬多。機構投資者則從2018年中旬的4家減至了2020年底的1家,累計持有股份數量也從2.25萬股減至了去年年底的0.09萬股。

對於如此低迷的中超控股,有投資者期盼公司能否重組,另尋買家。可以説,中超控股因“蘿蔔章”事件而大傷元氣,而公司未來能否重新振作,或另尋良配,還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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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紅卜

【來源:財經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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