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7日訊 今日,湖南達嘉維康醫藥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嘉維康”,301126.SZ)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盤,達嘉維康報23.70元,漲幅91.59%,成交額8.42億元,振幅41.71%,換手率69.14%,總市值48.94億元。
達嘉維康作為區域性醫藥流通企業,主要從事藥品、生物製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分銷及零售業務。公司依託批零一體化,發揮供應鏈優勢,發展專業藥房新零售模式,並通過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開展增值服務,逐步向醫藥服務商轉型。
截至上市公告書公告日,王毅清直接持有公司7014.42萬股,佔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45.2896%,並通過同嘉投資間接控制公司6.3275%的表決權;其配偶明暉直接持有公司140.00萬股股份,佔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0.9039%;王毅清及其配偶明暉可實際支配的公司的表決權比例合計達到52.521%。因此,王毅清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王毅清及其配偶明暉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達嘉維康於2021年2月24日首發過會,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1年第13次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為區域性醫藥流通企業,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於醫藥分銷和零售。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報告期內經營業績的變化,説明“兩票制”、帶量採購以及可能實施的“一票制”等政策對發行人業務模式和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收到的返利金額及其佔各期利潤的比重較高,在實際收到返利時確認為當期利潤。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對返利進行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及行業慣例;(2)保障返利核算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內控措施;(3)返利取得及其金額的不確定性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的影響。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收購了21家地方醫藥公司51%左右股權,並在工商部門登記為控股子公司;發行人名下還曾擁有11家未實施控制的單體藥房門店。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未將上述子公司和藥房門店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範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是否存在規避“兩票制”政策的情形;(2)説明上述股權收購、門店加盟及解除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是否存在被工商、税務等部門行政處罰的風險;(3)結合上述事項,説明發行人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達嘉維康本次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5162.6425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00%,本次發行股份均為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發行價格為12.37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柳泰川、朱國民。
達嘉維康本次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6.39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5.69億元。達嘉維康最終募集資金淨額比原計劃多5942.35萬元。達嘉維康於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5.10億元,分別用於連鎖藥房拓展項目、智能物流中心項目、償還銀行貸款。
達嘉維康本次發行費用總額為6914.90萬元,其中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承銷費用4716.98萬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達嘉維康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1.89億元、24.57億元、23.40億元、12.54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7798.74萬元、8765.25萬元、6485.40萬元、3513.78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7573.56萬元、8720.92萬元、6295.65萬元、3436.15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264.36萬元、1.36億元、-1.51億元、-4451.43萬元。
2021年1-9月,達嘉維康營業收入為18.89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1.56%;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5022.59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66.9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778.50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9.3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30億元,上年同期為-3.81億元。
基於目前的經營情況以及管理層對市場環境的判斷,達嘉維康預計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24.00億元至27.00億元,同比增長2.57%至15.40%;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600.00萬元至7400.00萬元,同比增長1.77%至14.10%;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500.00萬元至7300.00萬元,同比增長3.25%至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