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險滲透率低 保障缺口如何補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隨着我國經濟不斷髮展,房地產業迅猛發展。但目前商業住房保險滲透率和覆蓋率都很低,與住房市場的發展速度以及住房財產在城市居民總財產中所佔比例相比,存在極大的保障缺口。那麼,如何用保險制度減輕國家財政壓力,減少由於保障不足而可能導致的社會問題?

9月3日,央行一項城鎮居民家庭資產負債調查顯示,2019年中國城鎮居民家庭户均總資產317.9萬元,住房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有形財產,佔比近七成。然而在我國,針對住房財產損失的家庭財產保險(家財險)滲透率極低:2019年中國這一險種的保費收入為91億元,僅佔財產及意外險市場總體保費收入的0.7%,遠遠低於調研中其他8個工業化市場的平均值16%。

瑞士再保險研究院(以下簡稱“瑞再研究院”)發佈研究報告指出,商業住房保險缺位和不健全,使城鎮住房在火災、爆炸、自然災害等威脅之下面臨風險保障缺口。中國市場多個案例表明,由於許多事故無責任主體,或責任主體無償付能力,索賠難度極大,居民實際損失只能由政府代為補償,這一方面會造成政府財政壓力增大,另一方面僅依賴政府有限補助,亦無法充分補償居民災後實際損失。

那麼,如何填補該保障缺口?瑞再研究院指出,可以借鑑國外成功範式,鼓勵銀行加強和規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據悉,國外部分銀行出於風險管控的考慮,會強制要求貸款人在申請房貸時為其抵押房產投保防範財產損失的住房保險,這成為發達國家市場住房保險高滲透率的主要推力。

一份關於大灣區商業銀行的調研顯示,導致銀行個人住房按揭違約的主要原因是借款人因個人資金鍊斷裂喪失還款能力,該類不良貸款佔比高達八成。而住房貸款中由於被抵押住房發生嚴重損壞造成違約的概率較低。另外,額外要求住房保險也可能使銀行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因此,在中國市場,銀行出於對信譽風險的考量,不願意主動要求借款人購買住房保險。

“實際上,如果發生巨災事件,造成抵押房產出現嚴重損失,銀行無法分散其住房抵押貸款面臨的風險。”瑞再研究院中國中心副主任、高級經濟分析師邢鸝稱,“因此,從監管層面鼓勵銀行加強和規範防範財產損失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對於保護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從而進一步促進商業住房市場的健康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表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市場存在,但是現在投保概率相對比較低。不過他認為,這對於避免一些抵押物出現嚴重的毀損和滅失帶來的損失是有幫助的。同時,他認為,其中的成本應該由銀行與借貸人共同承擔,以兼顧三方利益。

此外,從市場實際情況出發,將保險機制引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也成為業內呼籲的焦點。通過借鑑中國市場特有的“電梯保險”的成功案例,瑞再研究院的報告中提出了中國住宅小區共管物業保險的獨特發展路徑,即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引入保險機制,這樣既能夠降低決策成本,促進資金利用率的提高,又可以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功能,提高小區物業的整體管理水平,還能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具體措施包括,首先,借鑑先行試點地區的經驗,與地方相關部門充分溝通,盤活住宅維修資金使用方式,通過購買保險,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其次,通過業委會、物業公司代表業主購買小區共管物業保險,明確物業和保險公司權責利範圍;第三,保險公司利用保險科技,通過提供線上一體化服務,與業主進行互動,提高業主風險和保險意識。

瑞士再保險中國區財產險核保負責人張楚瑩表示,在海外,公寓樓的業委會為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購買小區共管物業保險是非常普遍的做法,然而在我國,雖然公寓樓是城市住房的最主要形式,大家卻對這種產品形式知之甚少。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中引入保險機制,確保了業主無需增量資金就可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險保障和物業服務,是提升我國居民小區管理水平、縮小住房保障缺口的新型解決方案。

不過,朱儁生也提示,在促進住房保險發展方面,保險公司需要在風險管理服務上提升能力,因為單純的保險賠償可能相對意義有限,但如果同時有更多的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和服務結合起來,可能意義更大,但對保險公司來講要求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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