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進行時)“標、非標、非非標”分不清?即將出爐的標債資產認定規則來界定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題:“標、非標、非非標”分不清?即將出爐的標債資產認定規則來界定
新華社記者張千千
當我們購買理財產品時,我們投資的究竟是哪類資產?其實,理財產品一般投資於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兩大類。但標與非標的監管待遇卻大有不同。
出於控制風險考慮,資管新規對非標投資的要求更加嚴格,理財新規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的比例也有所限制。因此,如何界定標與非標變得至關重要,也將直接影響銀行對產品的配置。
近日,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宣佈11條金融改革措施,提出將發佈《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範圍和認定條件,建立非標轉標的認定機制,並對存量“非非標”資產給予過渡期安排。
認定規則提到的“非非標”是一個頗具民間特色的金融術語。如果説與標債資產相對應的是非標,那麼,“非非標”又從何而來呢?
2013年,原中國銀監會發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使用了“列舉法”,將信貸資產、信託貸款等8項資產列舉為非標。基於此,既不屬於標債資產也沒被明確列舉為非標的資產種類,就變成了邊界模糊的“非非標”。
去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則使用了“排除法”,只規定了什麼是標,除此之外皆為非標。
徵求意見稿將標債資產定義為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證券,此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但存款(包括大額存單),以及債券逆回購、同業拆借等形成的資產除外。同時,對資管新規中標債資產認定的五項標準逐一細化,並提供明確且規範的認定路徑,引導有意願轉標的“類債券”“類資產證券化”等金融產品向私募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標債資產方向轉換,推動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
專家表示,認定規則消除了模糊地帶,哪些是標,哪些是非標,劃分得非常清楚,便於區分管理。
那麼,為什麼需要明確界定標與非標呢?
標與非標的最大差異在於期限錯配。資管新規提高了資管產品投資非標的要求,禁止期限錯配投非標,而標債資產則不受此限制。明確標債資產的認定,對於未來銀行理財、信託等資產配置的影響重大,進而將影響未來非標業務量的大小。
此外,中信證券首席固收分析師明明表示,非標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了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將非標與標明確區分開來,從嚴規範是趨勢。
此前非標界定存在模糊地帶,金融機構部分產品仍持有“非非標”存量資產,這些資產應該如何處置呢?即將發佈的認定規則對存量“非非標”資產給予了過渡期安排。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認定規則的發佈將有助於金融機構按要求妥善處置存量資產,同時也有助於使用非標融資的企業調整後續的融資安排。
明明認為,在過渡期內可豁免非標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但對於發佈後新增的,不予以豁免。目前來看,過渡期安排充分尊重了市場參與者的意願,能夠保證市場的平穩過渡,在從嚴監管的同時也為市場留出了空間,對實體經濟影響相對有限。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儘快發佈認定規則,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