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變相哄抬煤價現象頻出,國家發改委接連發文明確監管紅線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財經

5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發佈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系列解讀之五――不得通過不合理提高運輸費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費用等方式,變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銷售價格。近日,國家發改委連續發文,對各環節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再解讀,維護煤炭市場價格秩序。

為穩定煤炭市場價格,國家發佈系列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在此過程中,不少煤炭生產企業通過提高運輸費用、捆綁銷售等方法變相提高煤價。為此,4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明確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的公告(2022年第4號),明確了哄抬煤價的具體行為標準並確定於5月1日起實施,嚴打鬨抬煤價的行為。

明確四類哄抬煤價行為標準

我國煤電佔總發電量比例約60%,煤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初級產品。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消息顯示,近期,山西、陝西、內蒙古等產煤大省部分企業煤炭銷售價格可能超出合理空間,當地發展改革委員會對涉事企業進行約談,闡釋了國家和地方關於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要求,敦促企業立即將價格調整至合理區間內。

國家發改委已經明確了監管紅線,即煤炭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無正當理由大幅度或者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等四種哄抬價格的具體表現形式及其綜合考量因素。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對該公告進行了系列解讀,以第四項規定為例,如果蒙西煤炭(5500千卡,下同)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為460元/噸,當地某煤礦與電廠簽訂的一份中長期合同中,約定出礦價格為460元/噸,並要求電廠承擔從煤礦到上站裝車的流通費用150元/噸,如煤礦到上站裝車的合理流通費用實際僅為50元/噸,煤礦實際上變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銷售價格,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

“哄抬煤價典型案例主要表現在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以及期貨市場上,實體交易市場的相對較少,因為煤炭屬於大宗商品交易,且呈現長期供大於求的態勢,目前是資源控制型經濟狀態。”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教授洪濤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解釋道,“印象裏,2021年有關資本爆炒動力煤期貨、2021年陝西榆林一人因散佈‘煤價當晚上漲100元’不實信息被行拘、炒作煤電比價等都屬於哄抬煤價。”

哄抬煤價有什麼後果?“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對其進行了解釋:“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密切關注煤炭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煤炭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監管,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當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將立即進行提醒約談,必要時通過調查、通報等手段,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對於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煤炭迎峯度夏供應量充足

煤炭價格政策頻出,而用電高峯期的夏季即將到來,煤炭供應量如何?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一季度規模以上企業原煤產量約10.8億噸,同比增長10.3%;其中,3月規模以上企業原煤產量3.96億噸,同比增長14.8%,3月日均產量1277萬噸,創歷史最高水平。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工業品處高級經濟師陳林在5月6日的央視《經濟信息聯播》中表示,煤炭的生產保持在一個相對高位水平,同時短期內煤炭的需求也屬於相對的淡季,有利於為後期迎峯度夏預留出一些庫存。

根據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今年我國將新增煤炭產能3億噸,同時,增量將進一步向晉陝蒙新地區集中。

“‘迎峯度夏’是每年都會遇到的情況,國家也具有相應的預案。因此,不必對市場太過敏感,這是對於投機交易正常的反應,可以‘讓子彈飛一會兒’,從而保證政府對市場調控的效果。”洪濤告訴記者。

保證煤炭供應,國家財政一直在行動。5月4日,央行官網發佈消息,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增加1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額度,專門用於支持煤炭開發使用和增強煤炭儲備能力。新增額度支持領域包括煤炭安全生產和儲備以及煤電企業電煤保供。此次增加1000億元額度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總額度達到3000億元,有助於進一步釋放煤炭先進產能,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支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煤價有望迴歸到合理區間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近期國內煤炭價格上漲,主要仍是受俄烏局勢影響,國際煤炭價格大幅上漲影響國內市場價格”。

針對煤價的持續上漲,保供穩價政策正不斷加碼。

4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消息稱,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專題視頻會,要求煤炭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不低於年度煤炭產量的80%簽訂中長期合同,嚴格落實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政策要求。與動力煤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相關的文件已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4月28日,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煤炭進口關税的公告稱,自5月1日起對煤炭實施税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税率。

此前,國家發改委出台《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確定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通知於2022年5月1日起執行。

另外,內蒙古、安徽等地近日陸續出台關於落實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事項通知,確定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

在各項煤炭價格調控政策頻頻出台的情況下,業內預測,煤價有望迴歸到合理區間。

5月6日,國內某煤炭貿易企業負責人李羣立在接受央視《經濟信息聯播》採訪時指出,目前港口煤炭的現貨成交價,包括坑口的成交價都已經迴歸到國家最高限價的範圍內。舉個例子,北方港5000大卡的煤炭,3月中旬最高成交價達1650元/噸,現在迴歸到1000元左右,大概回調了600元/噸。

展望後市,林伯強認為煤炭價格可能繼續高位運行一段時間,但仍在合理範圍內。“所謂的高位是比前幾年正常價格要高一些,比如前十年普通煤炭價格一般在五六百元/噸,那麼今後都在七八百元/噸了,因為油氣價格高的同時煤炭價格會隨之上漲。”林伯強解釋道,“俄烏戰爭引起局勢變動,國際煤炭市場也將隨之切換,市場切換時各國需尋找新的基礎設施建設,這都需要時間。所以我個人判斷,今後幾年煤炭價格可能繼續高位運行一段時間,但是隻要不發生意外出現特別高的情況,那問題應該就不大。國家各項調控措施及時,價格上漲也會比較合理。”

北京商報記者 陶鳳 實習記者 陸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