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應存放在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0日訊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0日訊 央行網站今日就《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將備付金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
非銀行支付機構接受的備付金不屬於其自有財產,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佔用、借用備付金,不得擅自以備付金為自己和他人提供擔保。
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根據用户發起的支付指令劃轉備付金,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