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發佈2020年第62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涉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餘杭支公司(簡稱“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以及當事人孫新華。
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孫新華對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上述行為負責。
根據以上行為,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對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罰款50萬元、對孫新華警告,並罰款10萬元。
11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發佈2020年第62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涉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餘杭支公司(簡稱“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以及當事人孫新華。
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孫新華對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上述行為負責。
根據以上行為,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對人保財險餘杭支公司罰款50萬元、對孫新華警告,並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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