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積分清零”,為何讓人心緒難平? | 新京報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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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航空公司來説,積分是一種營銷手段,它的積分規則,應視為對消費者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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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新華社
| 李曙明

6月18日,“胡兵50萬積分被東航清零”一事引發網友關注。演員胡兵在社交平台上發佈視頻,稱自己在東方航空公司累積的50萬積分,在今年6月1日被一次性清零。

據新京報消息,目前雙方已溝通和解,胡兵工作室回應稱,“東航已在第一時間與我們進行了深入懇切的溝通,將積分規則向我們進行了詳細的説明。”中國東方航空也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消息表示,“我們會專注傾聽,持續提升。”

胡兵的遭遇並非個例,據媒體梳理,之前已有多起針對其他航空公司的同類投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和解只是因為東航顧忌胡兵的影響力,怕引發更大輿情的權宜之計,那麼,和胡兵有同樣遭遇的人,怕很難有類似的和解的機會。

讓每個消費者都被公平對待,不能靠一事一議的和解,而是要進一步完善規則。航空公司的積分規則,需要好好梳理一番。

第一,積分不是航空公司的恩賜,更應看作是它對乘客的一種承諾。

在此次事件中,有人認為積分是航空公司的福利行為;既然是一種“額外”恩惠,對航空公司就不應過分苛責。這種觀點有一定迷惑性。

積分有福利性質,但每一個積分都不是憑空而來,而是乘客花錢買來的。“飛一次歐洲頭等艙積分才兩萬多,要飛多少個來回(才能有50萬積分)”,難怪胡兵對於積分被清零感到委屈。

而對於部分乘客來説,選擇哪一家航空公司,積分也是考量因素之一。這樣看,對於航空公司來説,積分是一種營銷手段,它的積分規則,應視為對消費者的承諾。

第二,積分規則由航空公司單方制定,更應注重其合理性,“積分清零”尤應慎用。

積分規則是航空公司單方制定,消費者沒有參與機會,更談不上“討價還價”。如果航空公司缺乏誠意,在某些環節“耍心眼”,消費者維權難度很大。

除了兑換積分可能存在障礙,“積分清零”也是矛盾集中環節。如上所説,積分應視為航空公司對乘客的承諾。既然是承諾,它就不應輕易被撤回。

對於乘客來説,積分是一種財產性權益。有媒體根據東航兑換規則,給胡兵的50萬積分算賬,看能兑換什麼。有人算出可兑換多少張機票,也有人算出可兑換高配蘋果電腦,總之是一筆不小的財產。而“積分清零”,意味着財產權益瞬間被剝奪。

“積分清零”是否算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或有爭議,但踐行承諾、站在乘客權益角度,負責任的商家應慎用。

第三,如果積分必須清零,應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

針對胡兵的投訴,東航客服回應,對於積分被清零,曾短信告知。短信告知,就算履行了告知義務嗎?答案是否定的。

現實中,乘客因多種原因,並不是總能看到短信,而因為沒看到一條短信,就喪失大筆財產權益,對乘客而言並不公平。如果積分必須清零,航空公司必須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除了短信,電話、電子郵件等,都是可行方式,從而切實保證消費者知曉積分即將被清零的事實和後果。

這次權益糾紛事件之所以讓人心緒難平,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疫情三年,人們出行受到極大限制,積分權益無從實現。從人性化角度,積分應適當延長,而不是急着清零。期待在特殊情況下延長積分使用期限,也能寫進航空公司積分規則。

令人欣慰的是,這次糾紛不僅引發網友關注,也引起了其他航空公司反思。

有航空公司表示,會在每年5月底給會員發送郵件提醒積分即將清零,並提供延長積分有效期的方式;也有航空公司表示,會在每年6月1日前給會員打電話通知積分清零,並提供兑換禮品或捐贈公益的選擇;更有航空公司表示,會取消積分清零的規定,讓會員可以隨時使用或轉贈積分。

當航空公司意識到更合理、更人性化的積分規則也是企業競爭力,圍繞“積分清零”的紛爭也就將越來越少。

撰稿/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編輯/遲道華

校對/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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